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029/2022-2319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2-08-08
主办单位: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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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景兴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3号《关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部、省有关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技术规范,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自2019年开展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以来,我市已完成237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建筑面积682.2万平方米,惠及7.1万余户,增设养老、家政服务设施8处、智安小区167个、污水零直排小区175个、绿化面积11.5万余平方米,加装电梯502台。2022年,全市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89个,改造面积538万平方米,将惠及4.8万户。截至目前88个小区已进场施工,其中46个已改造完成。主要工作为:

一、制定政策规范

出台《绍兴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造目标与十大改造行动;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加梯流程、资金补助等内容,从政策层面对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支持和指导。制定《绍兴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导则》、《绍兴市片区规划技术要点》、《绍兴市邻里中心配建指引》、《绍兴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技术要点》、《绍兴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标准》以及《绍兴市老旧小区施工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管控技术规程》等规范,形成了以技术导则为总纲、专项技术文件为支撑的技术规范体系,指导各地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立老旧小区改造专家库,实行规划师进街道、设计师进社区的“双师”制度;开展各区、县(市)建设部门、街道、社区主任等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基层一线人员管理服务和技术水平,提高老旧小区改造质量。

二、完善配套设施

(一)建设“邻里中心”。为解决老旧小区公共服务配套难问题,积极探索邻里中心建设模式,编制《绍兴市邻里中心配建指引》,利用闲置存量资源,将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复合设置,为居民提供教育、医疗、养老、便民商业等“一站式”生活圈服务。目前全市已完成柯桥下市头等8个邻里中心试点建设,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16个邻里中心建设。

(二)推进电梯加装。在全市加装电梯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始终以“业主自愿、自主实施,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试点先行、有序推进”为原则,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推进加梯工作。对暂不加装电梯的小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预留电梯点位,与管线和道路改造同步施工,节省了管线迁移和土建等费用,避免了重复施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工加装电梯526台,在建42台,惠及居民4500余户。

(三)打造休闲空间。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拆除违建腾空土地、桥下空间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等社区公共休闲空间,明确每个社区至少有一片开放的公共绿地,并且承诺社区公园建成之后全部对居民免费开放,永久确保公益性质。

三、推进项目建设

(一)编制片区规划。按照“综合改一次”的要求,各区、县(市)编制老旧小区改造片区规划,摸清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底数,提前全面掌握各街道老旧小区的改造需求,整合周边存量资源,建立改造项目储备库,提前谋划改造项目,统筹科学安排改造时序。

(二)制定改造方案。根据《绍兴市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技术要点》,按照“一区一方案”的要求,同时注重维护古城特色风貌和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方案制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方案制定完善后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加强群众沟通。发挥社区主动性,践行“枫桥经验”,通过组织“板凳会议”等方式,主动协调民意分歧,减少阻力,凝聚共识。在项目现场设置服务咨询室,收集汇总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闭环处理。同时,建立老旧小区民意调查长效机制,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上门进行满意度调查,进一步听取群众意愿。

(四)加强工程管理。印发《绍兴市老旧小区施工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管控技术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通过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管,每月开展方案审查、现场指导、专业培训等服务,对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全面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品质。

(五)强化工作考核。每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年底按照《绍兴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考核验收办法》,进行目标考核。根据综合得分,对各区、县(市)进行排名,并依次发放奖补资金。同时,针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工作进度是否快速、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等,通过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建议,逐步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加强工作宣传。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汇编与展示工作,包括制作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图册、拍摄制作宣传片,开展“镜头下的老旧小区”主题摄影比赛、优秀设计案例评选活动、最美改造案例评选活动等,积极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资金保障

发挥“政府+市场”的作用,探索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

(一)政府保障基础需求

政府资金重点支持基本类改造需求,如小区道路改造,建筑结构加固,给排水、供热供气等管道改造,小区公共空间环境整治。主要通过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金支持、统筹专项基金等方式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如2021年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698万元(其中央补资金1018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16万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069.8万元。同时,市级财政与各区、县(市)每年分别出资500万元,通过考核实行奖补;古城保护基金安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3亿元。

(二)引导居民参与出资

对于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加装充电桩、天然气等内容,引导居民按照一定比例出资,如2021年,居民出资377万元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逐步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后期物业管理。

(三)鼓励社会参与出资

督促引导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协调通信、电力、供水、天然气等社会资本直接参与小区建筑内外的管道设备更新改造,如柯桥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弱电部分费用由各管养单位承担60%。同时,积极拓展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融资渠道,明确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对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贷款支持总额不少于100亿元,2021年共发行企业债券714万元

五、健全长效管理

(一)加强党建引领。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以党建引领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突出党建引领,落实属地责任,推动“一把手”亲自抓物业管理,突出基层自治,推广越城区“红色物业”、柯桥区“三位一体”、诸暨市“先锋微家”等基层治理模式,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制。

    (二)加强立法保障。颁布并于2021年正式施行的《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老旧小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提供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等必要的物业服务,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目前越城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已全部实现物业管理。

(三)加强引导支撑。一方面,指导镇街(社区)推动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引进物业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对暂不具备专业化管理的,在镇街(社区)党组织领导下,通过业主自治、社区提供保障性服务等方式,实施基本服务。另一方面,加强对非专业化管理小区的保障支撑。对年代较早的开放式小区,合理划分区域,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引入合适的管理模式或公益性物业方案进行过渡解决。比如,嵊州市结合疫情防控,对全市74个小区进行了封闭改造,实施物业管理。新昌推进“国企+商企”合作运行机制,由城投集团作为县政府建设主体单位,引入全国知名企业,对保障类住房实施合作管理。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议事治理机制,探索推行小区党支部书记、业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升业主自治管理能力。

(四)加强宣传力度。持续面向物业企业、业委会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正面宣传,提升业主履约意识,形成物业管理工作良性循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牵头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征求居民意见,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严抓改造工程质量,强化小区长效管理,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潘国栋;联系方式:85225169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8日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