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22-23225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医保-/医保类-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2-07-11
主办单位: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7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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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燕银、周森江代表: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3号建议《关于加大对农民大病救助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实践,目前我市已基本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议中所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我市已于2012年与当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我市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其中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与基本医保基本一致。2019年,我市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2021年,我市首款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越惠保”正式上线。

一、执行全市统一的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公平医保

近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了稳步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55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报销比例不低于75%,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普通门诊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销比例为50%,累计净报销限额为800元。

二、逐步提升大病保险待遇,惠及更多农民


近几年,我市大病保险待遇稳步提高,从2021年3月10日起,一个医保年度内,普通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经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的费用及转外就医承担的自理比例费用,累计超过2.5万元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报销70%,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2021年7月,对于参保人员发生的PET—CT费用和慢性病病种门诊费用中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部分,纳入我市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等困难人员,起付标准降低到1.25万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0%;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发生的累计费用,8000元以上至40万元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报销70%,其中困难人员起付标准降为4000元。从2022年1月1日起,上述困难人员大病保险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三、落实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加强政府兜底

2019年9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全额补贴。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实现县域内统一。一个医保年度内,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惠民医疗补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享受相应救助比例。

四、推动创新“越惠保”落地,提升保障力度

“越惠保”是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着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特殊优势,主要保障医保目录外费用,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有益补充。2021年,166.83万居民参保人参加“越惠保”,占比54.37%;居民参保人“越惠保”赔付金额15158.39万元,占“越惠保”总理赔金额的58.18%,居民赔付金额、人数及赔付率均高于职工。根据数据统计分析,“越惠保”对居民参保人的保障提升作用较为明显,保障比例从54.36%提高到59.94%。2021年,“越惠保”群众医保目录外保障金额达2.22亿元,享受“越惠保”待遇的占全市住院总人数的16.85%,即6个住院病人中就有1人获得“越惠保”保障。2022年,“越惠保”参保人数进一步提升,达到325.77万人,参保率71.14%。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六个医保”建设为主线,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待遇清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形成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对于建议中提到的异地转外备案人员的报销比例调整,也将在完善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二)进一步加大相关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医保专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局官网、官微、越牛新闻等新载体作用,加大对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越惠保”等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城乡居民医保等政策的宣传,让医保政策更深入人心。

再次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 系 人:规划和医药管理处 陶坚

联系电话:89*****0;传真:89*****5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