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82606M/2022-2429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斗门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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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2)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2)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4)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4)
四、名词解释...............................................................................................(3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2. 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 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体育、文化、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
4. 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 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6. 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7. 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8.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街道本级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4,678.65万元,支出总计24,678.6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11798.28万元,下降32.34%。主要原因是:财政扶持企业资金大幅度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325.0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60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7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527.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4.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723.69万元,占收入合计15.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39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2.36万元,占18.39%;项目支出19,096.44万元,占81.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601.39万元,支出总计19,601.39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1,485.74万元,下降36.95%。主要原因是财政扶持企业资金收入大幅度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70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70%,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垃圾分类工作经费、2021年省外留越员工补助、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经费和节日慰问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7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7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921.06万元,下降44.56%。主要原因是:财政扶持企业资金支出大幅度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7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4.32万元,占20.8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210.84万元,占7.53%;教育(类)支出89.96万元,占0.56%;科学技术(类)支出284.61万元,占1.7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9.90万元,占1.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5.14万元,占15.77%;卫生健康(类)支出322.48万元,占2.01%;节能环保(类)支出490.84万元,占3.05%;城乡社区(类)支出3,470.94万元,占21.59%;农林水(类)支出1,882.08万元,占11.7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707.70万元,占10.62%;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9.20万元,占0.31%;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0.37万元,占0.38%;住房保障(类)支出255.28万元,占1.5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52万元,占0.6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58.78万元,支出决算为16,07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66%,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垃圾分类工作经费、2021年省外留越员工补助、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经费和节日慰问等项目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12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上级财政收回。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2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绩效奖金、乡镇倾斜待遇、未休年休假补贴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17.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部门工作经费、机关大院场地改造及室内装修工程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5.87万元,支出决算为80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绩效奖金、乡镇倾斜待遇、未休年休假补贴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核减。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省级档案服务农村基层治理试点工作经费(123606)、省级档案服务农村基层治理试点工作经费(12453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流管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编外用工工资。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8.27万元,支出决算为62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治安管理经费。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社区教育活动经费。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10万元,支出决算为8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核减。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高层次科技创业创新人才补助、2021年人才政策兑现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47.72万元,支出决算为4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2020年镇街四季舞台活动补助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0年度文化产业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第一、二批)、越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镇街品牌培育经费奖补。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0年度农村文化礼堂补助、2020年度社区文化家园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7.75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39万元,支出决算为9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7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日常运行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32万元,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35万元,支出决算为8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23万元,支出决算为4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43.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管理服务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2.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工作经费和服务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健康促进区创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及精神病防治康复。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8.50万元,支出决算为26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区级疫情隔离点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核减。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计生其他事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3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蓝天保卫战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越城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检测费用。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2019年度家庭屋顶光伏工程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城管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2020年度社区建设经费,上级下达越城区企业复工复产返岗补助、2021年度越城区镇(街道)社区建设费,预算追加社区经费补助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小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补助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区级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502.41万元,支出决算为79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物业住宅小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上级下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预算追加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经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新农村建设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闲置农房激活示范村奖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补助、2020年及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208.77万元,支出决算为26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五水共治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项目补助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2020年度河湖长制项目补助和河道清淤砌砍、综合整治、保洁经费,上级下达2021年河道清淤、综合整治项目经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18年度市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越城区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2.40万元,支出决算为56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3.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村主职干部和村监委主任基本报酬财政补助,上级下达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村邮员日常运行经费补助。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抢先机开新局扶持资金、2021年省外留越员工补助。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1年省外留越员工补助。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村级保护耕地奖补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3.20元,支出决算为11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8.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追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镇街综合应急消防救援站补助专项、避灾安置场所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资金补助、镇街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资金补助。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10万元,支出决算为6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安全生产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7.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 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等。
公用经费19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 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07%。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5.33万元,增长68.61%。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0年做地工作经费、耕地功能恢复镇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7.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455.98万元,占97.9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1.26万元,占2.0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4.27万元,支出决算为3,52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56%,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0做地工作经费、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耕地功能恢复镇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等。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耕地功能恢复镇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结余做地工作经费,上级下达2020做地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4.27万元,支出决算为91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新农村建设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垃圾分类工作经费、2020年拆违奖补经费等。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社会工作站建设经费、2020年度示范性儿童之家创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市补体彩公益金、省补2021年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 无因公出国(境)业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占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55万元,增长108.0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99万元,支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主要用于消防车、多功能抑尘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9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预算指标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比2020年度减少10.05万元,下降4.96%,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水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1.0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评价项目114个,共涉及资金1299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组织对2021年度做地工作经费、耕地功能恢复镇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等1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27.2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门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补助对象、范围重点突出,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预期目标,绩效等级为“优”。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消防安全经费及治安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消防安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52万元,执行数为10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性投入,提升街道综合应急保障能力;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经费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开展日常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完善投入机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项目) | ||||||||||||
(2021年度 编号7 ) | ||||||||||||
项目名称 | 消防安全经费 | |||||||||||
主管部门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实施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52 | 100.52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0.52 | 100.52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21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中减灾救灾项目资金执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完成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通过安排专职消防人员、应急人员开展日常巡逻、出警、宣传、安全检查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斗门街道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镇街工作积极性,全面摸排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提前防范化解。 | 截止2021年10月18日,街道专职消防队共接警84起,其中上级定性为火灾事故的16起,各类救援救助68起,发生工矿领域事故3起(跃进印染2起、地铁轨道交通2号线1起)亡3人。组织召开了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风险普查、隐患排查、警示教育等各类推进会、培训会、现场会40余次。进一步深化了“1+X”体系建设,重新明确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建设工程领域、工业企业等9个专业安委会职责要求。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性投入,全年累计投入190余万元用于开展企业风险普查、消防普查、应急救援器材增配和安置小区灭火器材添置等工作,最大限度提升街道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完成9处避灾场所规范化可视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魅力斗门微信公众号、电视云平台、移动客户端、企业微信群、百日攻坚每日小报等渠道和形式及时推送各类安全生产工相关信息,通过发放宣传册、制发“消防十一个一律不得”、安全知识“五进”和百万员工大培训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宣传。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数 | 不少于9个 | 9个 | 10 | 10 | ||||||
接警数量 | 不少于60个 | 84个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避灾安置场所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验收合格率 | 合格 | 合格 | 10 | 10 | |||||||
无重大安全事故 | 无 | 无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进展及时完成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基层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 | 提高 | 提高 | 5 | 5 | ||||||
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 提升 | 提升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 保障 | 保障 | 10 | 10 | |||||||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总体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良□ 中□ 差□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
指标权重: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换算好后填入相应得分栏。 |
治安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8.60万元,执行数为748.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防范能力;二是有效整合基层网格管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反诈宣传常态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介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反诈防范宣传;二是加强整合各类巡防力量,构建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般项目) | ||||||||||||
(2021年度 编号9 ) | ||||||||||||
项目名称 | 治安管理经费 | |||||||||||
主管部门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实施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48.60 | 748.6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748.60 | 748.6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关于做好全区基层村(社区)综治视联网延伸工作的通知》(越综办〔2018〕2号)、《浙江省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细则》(浙综委办〔2017〕4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全省“雪亮工程”建设衢州会议和全市深化“雪亮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尽快将综治视联网系统延伸开通至全区所有基层村(社区)。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流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流动人口考核指标为抓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我区社会面治安管理水平,推动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台阶。为进一步深化平安越城建设,加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平安创建,全面整合社会面各类巡防力量,通过开展“红袖章”平安大巡防活动,构建起“全天候、多维度、立体式、无缝隙”的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有效整合基层网格管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基层治理网格化、信息化、标准化。进一步深化平安越城建设,加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开展全民禁毒系列宣传活动,在三江高速出口处设置大型永久性固定禁毒广告牌,利用户外显示屏播放禁毒公益宣传片,配备宣传车在辖区内开展全民禁毒巡回宣传。结合春季招聘会、平安宣传等活动,开展毒品知识讲解,发放禁毒宣传品3000余份。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入户走访,联合村居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单7200余份。成立街道反诈工作专班,制定全年反诈工作方案,召开月度形式分析会,及时分析案发形势、特点,撰写反诈专报。全域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利用横幅、小喇叭、展板、宣传窗、宣传单、宣传车、纸巾等传统媒介与手机提醒短信、微信公众号、电视开机广告等新媒介常态化开展防范宣传,发放反诈宣传资料90000余份,宣传横幅180余条,反诈宣传品30000余份。举办各类反诈知识讲座、培训、展览78场次;利用四个平台、媒体公众号、魅力斗门电视云平台等载体,以及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途径,对经典案例和辖区内案发情况发布预警通报200余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和防范能力。街道矛调中心受理调解矛盾纠纷646件,村社调解矛盾纠纷149件,街道村社两级化解矛盾纠纷693件,化解达98.6%。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村(社区)视联网点位数量 | 不少于35个 | 35个 | 10 | 10 | ||||||
村级视频监控总点位数量 | 不少于760个 | 760个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村(社区)视联网点位质量 | 合格 | 合格 | 10 | 10 | |||||||
村级视频监控总点位质量 | 合格 | 合格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流动人口有效管理 | 加强 | 加强 | 5 | 5 | ||||||
调动工作积极性 | 调动 | 调动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维护 | 维护 | 10 | 10 | |||||||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 完善 | 完善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总体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良□ 中□ 差□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
指标权重: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换算好后填入相应得分栏。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评价得分97.00分,评价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45万元,执行数为198.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经费补助合规、及时;二是改善排管渠道条件、修复田间道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与项目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建立完善;二是项目实施的综合满意度为96%,未达到预期目标值。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充分认识受益对象需求,不断提高满意度。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 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 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 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档案事务方面的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5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5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5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54.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5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5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5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6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6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6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6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6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6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6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6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6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6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7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7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7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方面的支出。
7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7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8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8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8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主管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22年3月30日
浙江省财政厅(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负责人 | 金岗 | 联系电话 | 0575-88406181 | ||||||||
地 址 | 越城区于越中路7号 | 邮编 | 312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198.45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98.45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县财政 | 198.45 | 市县财政 | 198.45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198.45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金额单位:元)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 966400.00 | 966400.00 | |||||||||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 1018100.00 | 1018100.00 | |||||||||
支出合计 | 1984500.00 | 1984500.00 | |||||||||
三、评价报告摘要 | |||||||||||
概况 | 为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当地土壤肥力,增加农作物产出率,斗门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越政办发[2021]19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绍兴市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通知》(绍市农通[2020]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的现代农业基本农田。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预 期 | 实 际 | |||||||||
改善排管渠道条件、整改抛荒耕地、修复田间道路,大幅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使农田达到优质、高产、循环、生态的标准。 | 斗门街道于2021年2月3日对新建渠道、机耕路、高效节水设施修复等项目进行竣工验收。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为1887亩,分别为三江村212亩,荷湖村405.2亩,璜山北村367.5亩,璜山南村512.2亩,玉山村362.3亩,斗门村24.5亩,盐仓溇居委会3.4亩,已完成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 ||||||||||
评价结论 | 评价组认为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补助对象、范围重点突出,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预期目标。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的综合满意度为96%,未达到预期目标值。结合项目综合绩效情况,该项目综合得分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 ||||||||||
主要绩效 情况 | 斗门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项目通过对农田灌溉设施的整治建设,改造提升现有田间道路,并有效利用新的农业生产技术,从而满足项目区的灌排需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建设对渠道的疏浚、修建以及对原渠道的拆除重建,增加水容量,提高渠道对过流能力和防洪能力,有利于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旱涝保收的需要;对区内机耕道路的硬化、提升及修复,使田间运输方便、有序,提高农业生产田间作业效率;项目实施后实现农田自流灌溉,渠系建筑物基本齐全,排水基本形成网络,机耕道路基本满足机械化作业要求,改变区内设施破旧的落后状态,为区内农业生产提供可靠水源保证和耕作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满足现代化农业生产要求;改善区内淤积现象,从而加强水体流动效果,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强化和拓展渠道功能,整体提高水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 ||||||||||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1、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的综合满意度为96%,未达到预期目标值。 | ||||||||||
相关建议 | 1、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充分认识受益对象需求,不断提高满意度。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位 | 签字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当地土壤肥力,增加农作物产出率,斗门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斗门街道)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越政办发[2021]19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绍兴市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通知》(绍市农通[2020]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的现代农业基本农田。2021年初斗门街道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198.45万元。该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
2021年度项目已批复用款计划金额198.45万元,实际支出198.45万元,分别用于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96.64万元和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101.8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
改善排管渠道条件、整改抛荒耕地、修复田间道路,大幅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使农田达到优质、高产、循环、生态的标准。
3、项目完成程度
按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建设要求,斗门街道于2021年2月3日对新建渠道、机耕路、高效节水设施修复等项目进行竣工验收。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为1887亩,分别为三江村212亩,荷湖村405.2亩,璜山北村367.5亩,璜山南村512.2亩,玉山村362.3亩,斗门村24.5亩,盐仓溇居委会3.4亩,已完成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4、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
为积极响应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全面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越财监督〔2022〕7号)文件精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斗门街道改善排管渠道条件、整改抛荒耕地、修复田间道路,大幅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使农田达到优质、高产、循环、生态的标准。
为强化财务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斗门街道严格按照《斗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斗办[2019]55号),进一步规范经费的报销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程序规范,权责分明。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项目实施绩效,根据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全面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越财监督〔2022〕7号)文件精神,斗门街道组建评价组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评价资金预算198.45万元。本项目绩效评价旨在全面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制约因素,提出完善的整改建议。
(二)评价实施过程与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报告撰写阶段和报告完善阶段。各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组建评价工作组。根据确定的评价对象,收集项目涉及的各项政策、文件、资金用途、资金明细等资料,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学习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并进行分析;编制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根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拟定评价工作方案,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调查问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方案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召开预备会,整理及审核项目资料。评价工作组对已收集整理好的政策和项目基本情况、预算申请与批复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进行详细的工作记录,明确评价工作重点。现场调研。查阅、收集相关依据,如预算申报、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了解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等总体情况。然后采取勘察、问询、复核、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最后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3)报告撰写阶段
评价工作组综合前期资料审核和分析、问卷调查等情况,初步形成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根据综合分析信息和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报告完善阶段
按照相关领导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相关意见,对项目资料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对补充资料的分析汇总,修改评价报告并提交最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分析
1、项目立项
根据项目绩效预期目标申报表,斗门街道高标准农田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改善排管渠道条件、修复田间道路、修建泵房,大幅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使农田达到优质、高产、循环、生态的标准。斗门街道均完成预期计划。该指标得10分。
2、组织实施
2021年斗门街道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1041.23亩建设任务的审计和资料收集,并于2021年2月3日对新建渠道、机耕路、高效节水设施修复等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完成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该指标得8分。
3、产出完成
2021年斗门街道支付给浙江联赢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101.81万元,支付给湖州铭升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付款96.64万元。完成2020年斗门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为1041.23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300亩),其中新建渠道1765米、砼机耕路1290米、泵房5座,修复高效节水设施,修复原U型渠道,以上项目于2021年2月3日均完成验收。2021年5月6日和2021年10月11日在斗门街道完成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分别确定2021年度越城区斗门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为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陕西智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州铭升建设有限公司。该指标得12分。
4、项目实施效益
斗门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对农田灌溉设施的整治建设,改造提升现有田间道路,并有效利用新的农业生产技术,从而满足项目区的灌排需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建设对渠道的疏浚、修建以及对原渠道的拆除重建,增加水容量,提高渠道对过流能力和防洪能力,有利于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旱涝保收的需要;对区内机耕道路的硬化、提升及修复,使田间运输方便、有序,提高农业生产田间作业效率;项目实施后实现农田自流灌溉,渠系建筑物基本齐全,排水基本形成网络,机耕道路基本满足机械化作业要求,改变区内设施破旧的落后状态,为区内农业生产提供可靠水源保证和耕作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满足现代化农业生产要求;改善区内淤积现象,从而加强水体流动效果,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强化和拓展渠道功能,整体提高水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该指标得15分。
5、财务管理水平
斗门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98.45万元,实际支出198.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该项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较完善,能按照《斗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斗办[2019]55号)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和完整的审批程序。该项目会计核算及时,进行专项核算,基本能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到位和支出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项目已支付项目资金198.45万元。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及时,项目资金基本按合同要求支付。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指标得分43分。
6、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受益群众的随机问卷调查显示,95.33%的群众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农业生产田间作业效率的作用明显,96%的群众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项目的实施对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作用明显,96.67%的群众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费项目的实施对确保农产品质量的作用明显。对项目实施的综合满意度为96%,未达到预期目标值。该指标得分9分。
(四)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补助对象、范围重点突出,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预期目标。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的综合满意度为96%,未达到预期目标值。结合项目综合绩效情况,该项目综合得分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斗门街道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越政办发[2021]19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绍兴市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通知》(绍市农通[2020]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的现代农业基本农田。
四、主要问题分析
1、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实施的综合满意度为96%,未达到预期目标值。
五、相关建议
1、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充分认识受益对象需求,不断提高满意度。
六、附件
1、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附件1: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要点 | 对照情况 | 得分 |
业务指标 | 项目 立项(10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符合:3分;一般:2分;没有:0分 | 《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越政办发[2021]19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绍兴市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通知》(绍市农通[2020]9号)等 | 3 |
立项程序合规性 | 3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程序是否到位,项目立项资料是否真实、完备,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 | 合规 | 3 | ||
目标设立合理性 | 2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客观实际:4分;基本符合客观实际:2分;不实际:0分 | 合理 | 2 | ||
目标设立明确性 | 2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明确:3分;基本明确:2分;不明确:0分 | 明确 | 2 | ||
组织 实施(8分) | 业务制度健全性 | 4 | 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健全:4分;不完全健全:2分;不健全的:0分。 | 健全 | 4 | |
执行有效性 | 4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合规:4分,不完全合规:2分,不合规:0分 | 合规 | 4 | ||
产出 完成(12分) | 数量完成率 | 4 | 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目标数量完成率,完成率为100%得4分,每下降10%,扣减1分,直至扣完为止。 | 目标均完成 | 4 | |
质量达标率 | 4 | 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率,完成率为100%得4分,每下降10%,扣减1分,直至扣完为止。 | 达到 | 4 | ||
完成及时性 | 4 | 是否按照预期时间完成,是:4分;基本按照预计时间完成:2分;拖延时间较长:1分;完全不及时:0分 | 按预期时间完成 | 4 | ||
项目 效益(15分) | 提高农业生产田间作业效率 | 5 | 项目对提高农业生产田间作业效率的作用显著:5分;较明显:3-4分;有一定作用:1-2分;无作用:0分。 | 作用明显 | 5 | |
实现农业现代化 | 5 | 项目对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作用显著:5分;较明显:3-4分;有一定作用:1-2分;无作用:0分。 | 作用明显 | 5 | ||
确保农产品质量 | 5 | 项目对确保农产品质量的作用显著:5分;较明显:3-4分;有一定作用:1-2分;无作用:0分。 | 作用明显 | 5 | ||
财务指标 | 财务 管理(45分)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5 | 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5分;基本健全:3分;不健全:0分。 | 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3 |
财务管理有效性 | 6 | 资金使用是否有完整的授权审批程序,是:6分;没有:0分。 | 有效 | 6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8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测算,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合理:8分;基本合理4分,不合理:0分 | 合理 | 8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6 | 资金按照项目要求到位,及时到位的:6分;未及时到位:0分。 | 及时到位 | 6 | ||
预算执行率 | 10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预算执行率≥95%(10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100% | 1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 | 合规性,按规定专款专用的:10分;部分未做到专款专用:5分;挤占挪用的:0分 | 专款专用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10分) | 10 | 群众满意度100%为10分,每下降4%扣1分,扣完为止。 | 9 | ||
总分 | 100 | 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