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防火救灾处 |
机构职能: | 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市消防救援站点布局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相关执法工作。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依法承担较大火灾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
机构地址: | 市行政中心9号楼4楼 |
机构负责人: | 钟刚 |
公开电话: | 0575-85221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