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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救灾处

发布日期:2022-09-29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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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防火救灾处
机构职能:

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市消防救援站点布局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相关执法工作。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依法承担较大火灾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机构地址: 市行政中心9号楼4楼
机构负责人: 钟刚
公开电话: 0575-85221191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