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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3-01-12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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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绍政办综〔2022〕4号)的精神,现公布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细化。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调整人员,明确分管领导,由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牵头处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细化落实具体措施。明确对外网站管理更新人员1名,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和安全。二是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完善修改了《绍兴市经信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绍兴市经信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有效保障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顺利实施,推动和促进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深入强化政务考核通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绍兴市经信局机关处室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做到目标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工作稳步推进,落到实处。

(二)拓宽宣传渠道,政府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绍兴市经信局门户网站、“绍兴经信”微信公众号、其中网站公开政务信息420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521条,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办理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复议和诉讼纠错。对于需对外公示的如部门权力清单、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公示、预决算等,我局均通过局门户网站逐一对外公开,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宣传和解读。三是提升服务经济能力。今年针对上虞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加强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主动发布经信系统抗击疫情的决策部署、管控方式,以及加强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疫情防控信息条,通过“绍兴经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涉及疫情防护宣传、减免政策宣传、稳就业和促就业政策宣传等信息和互动工作。

(三)完善考核机制,政府信息监督进一步强化。

一是加强政务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实现简化操作,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我们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处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制发件数

本年(2022)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历年)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1)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2020)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深度不够,对相关信息公开精神领会不够深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仍有一定差距,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途径仍有待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公布数字经济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业投资项目、企业精准服务、企业社会责任等公众重点关注内容。进一步做好投诉咨询、公开意见箱的回复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答复工作。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感,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