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人力社保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2年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3-01-17 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包括2022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sx.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0575-89118152,邮编:312000

一、总体情况

1落实五公开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活动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局网站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2022年,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青年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信息112篇,通过绍兴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46办理群众留言638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政策解读回应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拓宽信息公开的申请渠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

3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在把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的基础上,利用绍兴人社微信公众号、绍兴社保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对人社领域热点问题和政策进行解读,定期推出社保高频事项网办指南,有效回应公众关切。联动各类媒体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2022年累计解读政策和发布政务信息456条,关注绍兴人社微信公众号人数超过42做客FM93.6绍兴综合广播频道栏目开展绍兴人才政策解读,听众4.3万人次。

4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开发完善绍兴智慧人社AI助手功能,全天候、快速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政务信息咨询服务,实现掌上人社业务咨询服务“AI。开展人社系统惠民服务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辖区内各街道、企业主动为群众宣讲人社政策、维权知识、解难释疑。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事项应用推广,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的人社政务服务。

5、强化监督考核机制。2022年,我局通过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督促指导本年度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梳理制定局政务信息工作操作细则,由分管局领导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处室(单位)相关职责,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开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实施年度目标任务等各项工作,落实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运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制发件数

本年(2022)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历年)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0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2)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2)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2021)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2023)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还存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及时向群众精选推送全市人力社保方面的惠民政策、民生新政等最新资讯。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按照要求及时更新调整相关内容。不断整合公开渠道,促进微信等新媒体与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充分融合,放大宣传和信息公开的链式效应。二是对局系统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主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尤其是涉及民生方面的事项,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进一步加强风险分析。及时掌握和了解公开之后的舆情反映,认真细致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也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