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600004603218/2023-2372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文字号: |
1月份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贺词、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等最新讲话精神,对照易炼红书记调研绍兴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报告,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完成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的细化,制定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推动新一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及时贯彻落实新冠“乙类乙管”措施,第一时间优化调整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完善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价格政策,紧急筹集3000余万元资金,保障全市60岁以上老人“防疫包”发放工作。
3.完成第二轮意见征求工作,根据征求到的意见,代拟《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的通知》。
4.完成2023年度“越惠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参保率达70.25%;完成2022年度“越惠保”补支工作。
5.“互联网+医保”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1月17日全市有11家定点医院、6家定点药店开通“互联网+医保”应用。
6.落实市“七张问题清单”专班要求,部署开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跑冒滴漏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专项自查整改,指导柯桥区制定上报整改方案。
7.调整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推动家庭病床服务健康良性发展;按要求落实国家、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
8.完成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付额度调整及资金拨付工作,向全市102家定点医疗机构增加拨付预付金8.07亿元。
9.完成各区、县(市)医保工作评价;召开局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并指导下属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完成2022年度领导干部考核评议暨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
2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1.印发并实施《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开展全市医保系统“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奋力冲刺“开门红”。
2.按要求做好国家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试点工作;全力推进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跑冒滴漏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按计划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
3.召开“枫桥式”医保服务现场会,加快推广“未来乡村(社区) 医保到家”应用,推动打造“枫桥式”医保基层治理新模式。
4.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商定总额预算指标;做好2023年度“越惠保”待遇开启工作,开展2022年度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化解工作。
5.持续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医保政策;持续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研究制定中医药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