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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3-245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3-08-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市交办发〔2023〕28号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路与运输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5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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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队,市公运中心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部署要求,经研究,现将《全市公路与运输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84        

 

全市公路与运输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切实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动大排查大整治,为平安护航亚(残)运会和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公路与运输安全保障,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公路与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根据省厅《全省公路与运输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浙交办〔202345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持续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推动公路与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实现公路与运输领域“两降、四确保”,即安全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涉稳事件,确保自然灾害防御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确保亚运期间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和恶性事故。

二、工作任务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重大隐患整治重点,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全面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中,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按照《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详见附件1)具体实施。

一)道运输领域

1.班线客运。重点排查整治车辆出站前和途中安全带提醒情况;智能视频监控和动态监控装置使用情况;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的发现纠正情况;安全例检制度落实、车辆维护检测和油电路排查开展情况;运营计划合理制定、驾驶员有效休息时间保障情况;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情况等

2.旅游包车客运。重点排查假期学生运输用车规范管理;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按备案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在车籍地运行情况;车辆动态监控运行在线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点排查燃气、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易制爆品等特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执法力度;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严格审验、按适装介质运输管控情况;利用动态监控及电子运单等手段进行运输过程安全管控情况;企业与驾驶员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情况等。

4.普通货物运输。重点排查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运输时违规夹带危险货物以及运输禁运、限运物品情况;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疲劳驾驶、超速等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二)城市客运领域

5.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重点排查驾驶员驾驶车辆过程中接打电话、翻看手机、吸烟、超速等不安全驾驶行为;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落实;身体不健康、心理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运营情况;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醉驾等行为治理情况

6.出租汽车运营。重点排查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经营情况;驾驶员驾驶车辆过程中接打电话、翻看手机、吸烟、超速等不安全驾驶行为;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醉驾等行为治理情况

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重点排查道岔、桥梁、站台门、车辆、信号、接触网等关键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车站大客流、重点风险部位监测预警情况等。

(三)公运营领域

8.在役公路桥梁隧道。重点排查在役危桥危隧检查、监测和加固情况;四、五类桥梁排查处置情况;省市级事故多发点段整治进度;防汛防台期间特大桥、特长隧道全覆盖滚动排查情况;养护施工现场用电、高空作业、临时设施等安全管理情况

9.违法超限超载。重点排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情况;治超联合执法情况;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打击力度;治超非现场执法推进情况;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落实情况等。

)季节性、特殊时段风险防范

10.特大桥和特长隧道。重点排查应急响应期间特大桥和特长隧道管控责任落实、巡查频次是否加密和安全隐患发现、处置情况;特大桥24小时监控和特长隧道驻点落实情况。

11.“两客一危”企业。重点排查应急响应期间“两客一危”企业专人联系、驻点监管落实;针对夏季性风险和突发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系统内使用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重点场所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安排

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自即日起到202312月底结束

(一)集中攻坚(20238月)。全面启动全市公路与运输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举措,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全力实施攻坚。

(二)巩固加强(20239-10)。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加强执法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对企业自查未查出、查出后未按规定报告或未采取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依法惩处,加强惩戒震慑。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突出、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行业管理部门,由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约谈。

(三)总结提高(202311-12月)。地各单位总结前两阶段工作,系统梳理问题难点和好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治理工作格局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动真格、改到位。同时,积极部署“两客一危”企业填报全责任覆盖体系、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举措取得实效。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清单化管理。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制定专项方案,及时整改。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监管档案,督促闭环销号,并动态更新隐患问题清单和重点问题企业清单。各地于每月1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累计数据截至上月末,详见附件2),20238月中旬前上报重大隐患整治清单(详见附件3),202311月上旬前上报重点问题企业清单(详见附件4)。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处祁敏,电话:85338837;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顾佳栋,电话:85162196;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杨一飞,电话:85649900

三)强化跟踪督导。对上一阶段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督促加快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同一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屡查屡犯的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综合运用通报晾晒、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强化督查。市级管理部门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强化部门联动。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完善会商、研判、查处等工作机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客运市场打非治违、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领域,强化线索信息共享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加强联合惩治力度,共同形成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附件:1.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docx

      2.全市公路与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docx

      3.重大隐患问题清单.docx

      4.重点问题企业清单.docx


信息来源:绍兴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