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22M/2023-24567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3-08-14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徐维栋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塑料袋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第26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强生产端保障、执法端监管和舆论端宣传等建议与我们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思路是基本一致的。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浙发改环资〔2021〕26号)等文件精神,随着限塑令推行和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推进,绍兴市的塑料袋污染治理工作不断加强,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今年根据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实际,我市积极谋划,印发了《绍兴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绍兴市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任务分工方案》、《绍兴市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多次召开以“线上+线下”等方式召开工作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禁限塑工作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工作任务。
二是严格源头监管。我市将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吸管等塑料制品列入重点监管目录,加大对全市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摸排,专项安排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并落实“双随机”检查。去年以来全市监督抽查塑料类产品253批次,不合格19批次全部落实闭环后处理,今年还专项抽检一次性塑料餐饮具25批次,全部合格。指导各区、县(市)探索对城区200平方米以上的商超开展绿色商超活动创建,2022年以来,共创建绿色商场5家,绿色商超48个,无废超市15家。探索建设市场可降解塑料袋集中购销点,设立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自动发放机,全面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袋。截至目前,共设立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点132家,推广菜篮子3842只、布袋子50415只,推广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发放机180台。
三是严肃执法查处。建立健全督查长效机制,做到市级层面有规定动作,各区、县(市)有自选动作,上下联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从快打击国家明令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商品过度包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年初以来,市级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查15次,发现问题10个,均已落实整改。去年全市因产品质量立案办结案件10起,罚没款2.34万元,并专题部署《全市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等问题的行动方案》,对月饼过度包装进行集中整治,抽检101批次,立案2件,责令整改5起,下架问题产品429盒,货值10.12万元。今年对茶叶过度包装进行专项整治,抽检茶叶114批次,责令改正9件。2022年10月13日省级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指导专项工作组来绍开展指导帮扶工作,省级指导帮扶专项小组反馈较好,肯定了绍兴市的禁塑限塑工作。
四是严控源头准入。指导技改项目备案、核准部门加强对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项目的审核,不再对此类项目进行备案核准。2022年以来,共有3个可降解塑料袋投资项目和7个可降解塑料制品投资项目予以核准备案。
五是开展整治提升。近年来,我市经持续开展行业整治,涉及淘汰类塑料制品产能已基本动态出清,2022年起,结合工业园区开发区全域治理,工作重心转向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共计整治提升塑料制品企业600余家。我市十分注重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创建绿色工厂,培育绿色设计产品。截至目前,已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7家,绿色设计产品42只,省级绿色工厂18家,市级绿色工厂174家。
六是加强低碳宣传。在商场、超市和餐饮等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展板、公告栏、横幅等多种形式,倡导消费者使用耐用型购物袋,推荐可降解购物袋、可降解餐具等绿色环保产品,培养消费者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共同参与塑料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督促属地发动商场、超市、餐饮等重点企业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书、举办禁限塑主体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减塑良好氛围。制作分发无纺布购物袋2680个、降解袋20000个,塑料污染治理等内容宣传扇19000把,开展绿色流通宣传活动2场。
七是完善处置设施。我市着力提升工业垃圾处置能力,全市可焚烧的一般工业固废,满足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标准的,进入当地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开展协同处置。同时,绍兴市另有循环生态产业园(二期)500吨/日工业垃圾处置能力。从能力上保障了塑料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需求。及时公开处置单位名单,破除市场供需壁垒,降低了工业固废处置价格,不断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完善我市塑料制品管理牢分工明确的指标体系,同时逐步推进塑料制品回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为建设美丽绍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落实支持政策。严格贯彻落实《绍兴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到2023年底,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系统推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为建设美丽绍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推广替代产品。持续加大生产销售领域的塑料制品质量管控,监督抽查与质量帮扶相结合,扎实开展好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在推进源头管控的同时,组织开展淘汰类塑料制品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及库存消纳,着力培育发展替代材料新经济,推广应用替代产品,鼓励电商销售企业与物流公司合作,逐步建立健全快递绿色包装回收体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优先采购符合行业标准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将塑料制品绿色采购纳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推动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
三是完善要素保障。推荐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扩能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重点解决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对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支持可降解塑料等新型工程材料的研发生产,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提升替代产品性能,降低应用成本。
四是加强执法监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持续扩面开展农贸市场禁限塑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餐饮外卖、零售药店等领域禁限塑法规宣传,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率,倡导商家绿色低碳经营,增强环保意识,抓好执法打击,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和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生产生活全过程全环节的禁限塑意识,营造全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五是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短视频等传统和新媒体,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力度,在商场、超市和餐饮等公共场所倡导消费者使用耐用型购物袋,推荐可降解购物袋、可降解餐具等绿色环保产品,培养消费者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共同发起“限塑、减塑、禁塑”倡议,引导绿色消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强对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可降解塑料知识学习,培养绿色流通生活消费习惯。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资源利用处 王海练;联系电话:0575—8566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