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22M/2023-24569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3-08-01
主办单位: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44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胡云进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地热能开发利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委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会同市人大、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轨道交通集团作了专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发展现状

地热资源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资源,基本被利用于温 泉旅游开发,进入2015年以来,地热资源需求持续旺盛,勘查投入力度不断加强。据统计,我市有1宗地热采矿权,3宗地热探矿权,绍兴中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嵊州崇仁DR8号地热井采矿权,近年来为当地温泉旅游开发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另外3家探矿权正在勘查中。

二、所做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2021年5月,我省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能源〔2021〕152号)文指出,鼓励海洋能装备研发,倡导地热能融合发展。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在公用建筑、别墅群、联排别墅区进行供冷供暖。引导浅层地热能利用向普通民用住宅领域渗透拓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农村普及推广。结合地热能在旅游度假、温泉康养等的应用,倡导地热能与温室大棚、恒温养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扩展地热能应用场景,推动地热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2021年8月,我市印发《绍兴市能源“十四五”规划》(绍政发〔2021〕22号)文指出,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嵊州、新昌等地地热能资源调查,推广以热泵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鼓励地热能利用与综合能源服务、康养、旅游、种植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

(二)开展资源勘查。根据《绍兴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明确以服务地方资源需求和发展建设为导向,重点保障市内对地热等矿种的需求,积极开展地热资源调查,推进集聚开发,并划定市级出让登记矿种的勘查规划区块5个,分别为柯桥区兰亭矿区地热资源勘查(SKQ01)、柯桥区福全矿区地热资源勘查(SKQ02)、柯桥区湖塘矿区地热资源勘查(SKQ03)、诸暨市暨南街道金杜岭村一带地热资源勘查(SKQ04)、上虞区长塘镇桃花源一带地热资源勘查(SKQ05)。

(三)探索开发利用。一是加强地铁隧道中地热能开发利用方面。市轨道交通集团专门组织力量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绍兴地铁1号线主线已于2022年4月29日开通运营,在日常运行中,地铁隧道内利用列车运行的活塞效应进行通风,一年四季隧道内外温差不大,隧道内的地热能十分有限。地铁隧道一般采用预制管片节段拼装而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管片中设置连续管路,技术难度较大。同时,地铁具有一旦投入运营后就不可中断的特点,这也给后期管片内管路的维护带来巨大挑战。二是加强新建民用建筑开发利用方面。我市将于近期发布《绍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明确新建民用建筑应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在地表水资源丰富的区域推广水源热泵系统。据了解,对于水源热泵系统、地源热泵系统暂无规范强制性应用规定,绿色建筑评价方面也无具体评分条款,且受限于项目区位和经济性条件,目前我市民用建筑中地热能应用量不大,较为广泛使用的是空气能,多处新建民用建筑均配备空气源热泵系统。三是综合多种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发面。利用垃圾焚烧炉等余热供应周边企业和居民。我市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7座,其中,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二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上虞春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诸暨八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4座实行热电联产,在焚烧发电供电的基础上,均为附近园区工业企业供热,诸暨八方垃圾焚烧发电厂还将垃圾焚烧炉的余热供给周边的医院和学校;诸暨三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嵊州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昌环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3座因所处位置偏僻,附近无工业园区,只进行焚烧发电。

(四)强化监督指导。一是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助力绿色能源开发。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地热能项目开发前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衔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审批工作,包括对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分析和水资源现状评估等相关论证工作。二是提升企业责任意识,强化内部风险管控。督促地热能开发利用单位建立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演练,根据环评要求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等自行监测,严格防范地热能开发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风险。三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有力有效防范隐患。根据《土壤法》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要求,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地热能开发项目开展水质监测等工作,加强地热能开发项目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三、下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我市在开发利用地热能方面还存在利用程度不高、开发水平较低、管理力度不够等短板,这些也是全省目前普遍遇到的问题,您的建议给我们今后开展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和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在落实好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推动健全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

(一)推动建立健全机制。密切关注省级政策和其他地区研究推进情况,配合省级部门厘清职责分工,推动建立相关管理制度。适时启动地热能资源开发的地方性法规研究。

(二)推进地热资源“扩能”工程。结合区域优势和地热资源需求,部署在柯桥区湖塘街道、福全及兰亭街道一带、诸暨市暨南街道、上虞区长塘镇等地热成矿条件良好区域,开展大比例尺地热资源调查工作,圈定地热资源找矿远景靶区,划定地热勘查规划区块,引导社会资金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

(三)加强地热调查项目管理。根据《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地热调查评价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责任分工,落实各类地热勘查项目资金保障,将各项工作经费足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四)加强地热采矿权监管。定期对绍兴中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嵊州崇仁DR8号地热井采矿权开展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实时监管地热资源的开采规模是否超标,确保企业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尽可能避免地热能资源的浪费,保护周围的生态环境。

(五)创新开发利用模式。鼓励推进地热能多种形式开发利用,积极探索在绿色建筑推广应用过程中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合理的利用方案,加快开展绿色城市轨道交通相关应用技术的研究,助力我市绿色发展和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地热能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市的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人:能源发展处  叶巍峰    联系电话:88030523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