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3-24582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23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唐吉灿委员:
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第440号提案)已收悉。您的建议十分中肯,对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发展很有价值,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技队伍建设
1.围绕产业特点,充实技术力量。针对老龄化严重现状,提前计划补充年轻专业人员,拓宽来源渠道,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考、商调、定向委培等多种形式,或定向到省内外高校招录专业对口的大学毕业生,引进适应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的专技人才,不断优化农技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形成以老带新、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确保农技队伍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农技队伍结构,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技人员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切实做好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培养一批具备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队伍,输送新鲜血液,今年,全市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农技人员11名,已完成录取工作。
2.加强进修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安排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专项资金,建立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明确农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时要求,鼓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到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农科院等高等院校进行脱产进修,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学杂费报销待遇。加强实践锻炼,推行每个基层中级及以下职称农技人员要结对至少1名本单位师傅和1名乡土专家,联系3家实践锻炼基地,常态化开展农技服务。
3.科学合理定岗,强化使用管理。以县为单位,结合镇街农业从业人员数量、耕地面积、农业产值、产业类型等主要因素,科学合理调整明确镇级农技人员岗位数,原则上县域内到2025年每千名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各类农技人员应不少于4人。加强乡镇农技人员使用管理,尤其是在农技人员调配时,要充分听取农业部门意见建议,抽调农技人员从事其他工作的,需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原则上时间不超过半年,抽调人数不超过农技人员的三分之一。
4.完善考评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要求“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完善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及人员聘用、晋升、奖惩、工资待遇等配套措施,增强人才发展活力。给予农技人员相应工作保障,在下乡服务,特别是农忙时节、防灾抗灾时点,在用车、就餐、补休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职称评聘方面,同等条件下,向基层农技优秀工作者倾斜;基层农技人员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农技工作者的,当年度考核宜优先推荐为“优秀”等次。
二、关于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1.加大土地流转政策支持。我市出台了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大力扶持村集体开展统一集中流转模式(即“集体统一返租、主体统一经营、农户收益保障”),对村集体开展土地流转的,按新流转面积给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亩400元-600元的以奖代补,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流转及托管服务。
2.规范土地承包流转方式。保持农民对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并长久不变,积极探索承包农户、流转主体双方权益保障机制。在承包农户方面,以自愿为前提,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对由村委托统一流转的,由农户出具委托流转协议,据实支付流转费,切实保障农户承包权益。在流转主体方面,充分保障其土地流转期限等合同权利,全额享受政府政策扶持。出台政策支持乡镇(街道)探索建立土地流转费履约周转金制度。同时,积极鼓励各地探索像您所提到的“租赁到期时,通过合理评估原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资产,然后再进行公开招投标”,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资产权益。
3.稳定土地流转价格。在严禁耕地“非农化”、制止耕地“非粮化”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鼓励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连片公开发包,提高土地规模化、连片化、集约化水平。在公开发包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公开招投标程序,尊重市场供需关系。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在招投标前,务必要算好收益账,认真匡算拟种植作物的预期成本与预期收益,科学理性参与招投标,切不可盲目喊价、抬价,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关于提高农业产业能力
1.加大品牌打造力度。推进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与生产、商贸、科技、金融等产业政策融合,形成政策合力,重点支持品牌创建、品牌认证、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宣传推广、营销推介、电子商务等系列培育工作。全市现有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25个,包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个、集体商标11个,其中“绍兴黄酒”“会稽红”“绍兴麻鸭”“绍兴兰花”等6个为市域区域公共品牌。作为市级全产业品类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会稽山珍”“鉴湖河鲜”,入驻农业经营主体达77家,入驻各类农副产品品种达230余种,为全市农产品品牌扩大了影响,打造了销售平台。
2.发挥品牌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创新“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小农户”发展机制,强化区域公共品牌效应,引导吸纳小农户融入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来。通过“集体流转、农户分包、跟踪指导、统一收购、兜底收益”的生产管理模式,构建公司与农户的利益共同体,为小农户增收致富探索新的路径。
3.落实农业生产优惠政策。推动落实农业生产税收减免和农业用电优惠政策,对农业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所得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从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对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统筹,用好政策工具,加快构建财政奖补撬动、金融重点倾斜、社会多元参与的企业发展投入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试点推广土地经营权抵押、农产品仓单质押融资、畜禽活体抵押等贷款业务,形成多元化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支持涉农担保公司扩大资本金规模,为产业发展、企业壮大提供便捷金融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关心关爱“三农”事业!
联 系 人: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 梁梦琦
联系电话:0575-85222983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68号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