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25A/2023-24584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21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王园园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第242号《关于在城乡融合发展畅通要素流动中运用好林业碳汇,勇当全国零碳排头兵的建议》收悉。《建议》提出“利用乡村青山绿水资源开发林业碳汇,通过交易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绍兴可以作为试点单位,首先实现市域零碳”,这些意见建议十分中肯,感谢您对我市林业碳汇及“双碳”工作的关心支持。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沟通对接,了解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林业碳汇开发
林业碳汇是全球公认的最经济、可持续的固碳减排措施,相对于工业减排量,具有成本低、效益好等特点。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目标的提出,林业碳汇价值备受关注。但因其具有政策性强、技术门槛高、收益周期长等特性,存在政策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自愿减排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一)国内林业碳汇发展现状。我国林业碳汇起步于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备案核证后的自愿减排量(CCER)可参与碳交易,其中林业碳汇是CCER方向之一。近几年国内多省探索建立了地方层面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其中浙江于2022年初启动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并于同年6月印发《浙江省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了区域性林业碳汇试点开发。
(二)绍兴林业碳汇开发情况。为推进林业碳汇落地见效,助力共同富裕,近几年我们主要做好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统筹抓好森林碳库建设。通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等方式,不断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提升碳汇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完成绿化造林13.1万亩,完成森林抚育42.69万亩,建设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255.44万亩,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夯实生态本底,拓宽“两山”转化通道。
二是探索开展林业固碳增汇试点。积极学习先行省市做法,努力构建两山转换制度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林业碳汇试点。2022年,我市上虞下管镇、新昌小将镇两地启动林业固碳增汇建设,目前已成功入选省第二批林业碳汇先行基地试点。其中上虞下管镇通过森林抚育、补植高碳汇树种等多种森林经营增汇措施,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效益,计划完成固碳增汇先行基地建设1616亩;新昌县小将镇通过退化林改造香榧项目,计划建立5000亩香榧新造林生态修复碳汇基地,开展香榧经济林减排降碳项目计量监测研究。另外,2023年我市以国有林场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浙林碳汇”减排量开发项目,建设碳汇林2967亩,申报并核证减排量5222吨(申请签发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23年4月30日),目前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碳普惠减排量备案登记,按去年省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交易价格100元/吨算,预计创收52.22万元。
三是加强林业碳汇政策宣传。积极开展林业碳汇宣传实践,结合每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发通过8大类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减少碳足迹、践行碳中和。推荐培育林业碳汇培训科普专家5人,围绕宏观政策、林业管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市场金融、科普公益5个领域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林业碳汇的良好氛围,为下步林业碳汇开发工作奠定基础。
二、关于市域零碳创建
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双碳”涉及碳排放和碳吸收,要实现市域“零碳”目标,需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等领域,而减少碳排放是关键。2021年,我市印发《绍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来,市发改、生态环境、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碳达峰工作,积极推动绍兴产业绿色发展。
(一)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推进产业格局调整优化。2018年以来,我市通过印染、化工等产业跨区域集聚提升,实现了“两个替代、两个集中处理”,即国际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替代现有传统落后装备,蒸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同时,坚持“头部引领、平台支撑、链式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发展新理念,先后引进中芯国际、长电科技、比亚迪等一批头部企业,成功创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先进高分子材料、智能视觉四大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实施节能降碳技改,构建绿色低碳制造体系。印发《关于推动绍兴市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2023年,我市16个节能降碳技改项目入选省级项目库,涉及纺织印染、化工、建材等领域,获全省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绿色化方向)扶持资金6840万元,项目数和扶持资金均列全省第三。截至目前,已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国家级绿色工厂17家、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42只、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4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18家,市级绿色低碳工厂174家、市级绿色园区6个。
(三)实施工业全域治理,打造“腾笼换鸟”省级样板。深入开展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大力开展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的“两高一低”企业淘汰整治。2022年,全市共完成高耗低效企业整治823家,腾出土地15475亩,腾出用能119.6万吨标煤。针对袍江区块腾退空间,全力推动片区开发,高标准规划建设以“泛半导体+”为主体的“绍芯谷”,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半导体光伏等“泛半导体+”上下游产业,打造工业区城市有机更新绍兴模式。加快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率先走出“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智造强市之路。
(四)实施低(零)碳试点创建,助推生态价值转化。以低(零)碳试点创建为契机,鼓励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零碳化发展模式。如嵊州贵门乡探索森林生态价值转化路径,让绿水青山成为贵门乡的“金饭碗”,将其核算结果转换为总价值为9.5亿元的GEP抵押贷款,贷款为未来191个在贵门乡落地的绿色共富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如上虞区下管镇与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探索构建山区乡镇与工业园区低碳共富机制,下管镇碳汇资源保障杭州湾上虞经开区企业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收支相抵”。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省级低(零)碳乡镇(街道)8个、村(社区)65个。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市域零碳和林业碳汇,打通“两山”路径,助力共同富裕,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积极探索林业碳汇试点。我局将立足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全面推行林长制,围绕碳汇能力提升,加快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实施固碳增汇行动,做大做强森林碳库,将“碳库”切实转化为保值增值的自然资本。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和发改部门建立健全碳交易市场机制,努力为碳交易市场提供更多的碳汇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开展林业碳汇试点,积极尝试“碳汇金融”,切实增加山区林农经营性收入,为实现碳中和、共同富裕作出新的生态贡献。
(二)继续开展低(零)碳示范创建。下步,市发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将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积极做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重点聚焦碳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数字智治、碳汇能力建设、零碳技术等方面,围绕“6+1”领域开展低(零)碳试点示范建设,努力构建低(零)碳试点示范体系,主要包括低碳试点县、低(零)碳试点乡镇(街道)、低(零)碳试点村(社区)、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生活示范等。
(三)持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低碳日等重大节日活动,以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碳汇、碳足迹、碳标签等绿色低碳宣传,营造绿色低碳氛围。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并参与到林业碳汇中。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林业碳汇及“双碳”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期待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处室:生态修复处
联 系 人:钱小龙
联系电话:85779958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