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84D/2023-24596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15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水利局 |
李小和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46号《关于解决高山自然村饮水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供水现状
绍兴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作,自2003年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行动,至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全面收官,已基本实现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目前,我市农饮水评价指标均已达到省定标准,其中,规模化供水覆盖率93.9%,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在90%以上,饮水紧张困难发生率为3%以下,全面落实县级统管机制,基本建立水费收缴机制。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9月23日,施惠芳市长赴上虞区调研农饮水工作,要求聚焦农村饮用水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工作方案,认真办好“关键小事”。2022年10月9日,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全市农饮水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施市长作出批示,要求市水利局牵头开展农饮水规划编制。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开展了《绍兴市农村供水共富提质规划(2023-2025年)》编制工作,2023年6月初,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批复,并同步印发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开展农村供水共富提质行动,锚定“喝品质水、迈共富路”总目标,持续优化农村供水格局。
2023年7月,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2025年之前全面解决全省农村供水单村水站提升改造”的指示要求,全省部署开展新一轮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行动,全面摸排农村供水工程“家底”,形成新一轮建设需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绍兴市农村供水共富提质规划(2023-2025年)》和《绍兴市农村供水共富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开展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行动,对标“两个先行”要求,全力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一)深入开展现场摸排,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全面开展农村供水水站特别是高山区饮水情况调查,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落,逐村逐站摸清“家底”,掌握水站的地理位置、供水能力、水质处理工艺、管道使用年限、配套设施设置,掌握水源水量水质、水源位置类型、备用水源状况,掌握单村水站的现状情况和提升改造的建设需求等。
(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编制提升改造方案。对照高山自然村等农村供水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会同发改、财政、建设、农村供水统管单位等,因地制宜提出“一县一方案”,根据人口流动趋势、高山自然村现状实际等,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工程整体布局,建设与乡村发展相适宜的农村供水工程网络体系。
(三)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提升水站水量水质。充分利用现有稳定水源和引调水工程,结合水网规划,加强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对于供水保证率不高的溪沟、山泉水等水源,采取多溪联供、加高取水堰坝、新建蓄水池、建设应急水井等组合拳,进一步提高工程的供水保证率。对运行年限较长或漏损大的供水管网开展更新改造,确保农村供水水站提升改造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实施。
(四)周密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储备抗旱保供物资。督促县级统管单位加强供水工程巡查和隐患排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明确水量不足、水质不稳定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提前储备抗旱应急供水所需的水泵、发电机、送水车辆、水管等物资,视情况采用间歇性供水、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和送水等方式妥善处置,对饮水困难的孤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采用拉水送水等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结合农村供水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建议意见。
联系人: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秦琳琳
联系电话:85155702
绍兴市水利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