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59T/2023-24608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10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商爽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7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流浪动物治理措施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文明养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所做工作
(一)出台相关标准。2019年,我市出台《绍兴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年,市公安机关根据《办法》要求,印发《绍兴市烈性犬名录和限养区禁养大型犬只标准》;2022年,《绍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已被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列为年度立法调研项目,目前已完成初步调研。
(二)加强日常管理。在疫苗接种、犬牌领取的第一时间进行爱犬教育,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犬只的数量,实现多点接种疫苗、领牌登记、宠物医疗等一体化服务,使养犬更加便捷、安全。目前全市备案犬只24052只,已接种疫苗并登记的16550只。同时,市综合执法局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增设局公众号爆料平台等,加大犬类管理执法力度,今年已抓捕犬只1040只,年检1893只,办证1856只,处理犬只伤人事件153起,犬只噪音扰民事件698起,犬只未领犬证事件181起,犬只未牵绳事件512起,犬只随地大小便事件179起。
(三)升级数字化平台。“养犬一件事”宠物犬证服务平台于2021年9月在“浙里办”办证服务上线,2022年全面完成提档升级。该平台通过群众端的支付宝+浙里办和管理端的犬类管理平台+浙政钉,以“两端四应用”为载体,简化申报材料5项,实现犬只上证登记“一网通办”。自平台上线以来,犬只上证率大幅度上升,涉犬事件投诉率同比下降明显,实现了犬类管理良性互动,促进了城区文明养犬。目前,“养犬一件事”浙里办应用端更新为养犬登记、年审专区、温馨服务区和小蓝联络站等四大模块,为犬主提供多样化精准服务,并在各项业务办理过程中增加相应的引导提示等。
(四)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在小区、城区公园、广场、主干道、商业区等公共场所开展有关犬类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居民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发布开展流浪狗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识犬患的危害性,自觉参与并支持流浪犬只清理整治行动。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职,进一步统筹、协调好相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一是提高犬只上牌率。继续宣传“养犬一件事”应用系统,规范流浪犬只源头的管理;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加强巡查,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犬只自行出户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罚,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人的威慑力。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联合文明办等多部门通过制作宣传片、开展公益养犬服务活动等多形式提高广大群众文明规范养犬自觉性和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不随意遗弃犬只。五是推动犬只领养。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流浪犬只领养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流浪犬只寻找符合条件的“家”。五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和卫健委等部门,围绕犬类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徐晓彬,联系电话:88718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