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杜萌颖 通讯员 张磊
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并对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并授牌。诸暨市委政法委“‘一站式、一码管’综合解纷工作法”名列其中,成为全省4家上榜单位之一。
近年来,我市以市镇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为依托,根据实现群众诉求“一窗式受理、一揽子解决、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建设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平台,让群众有了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尤其是今年3月,市委政法委、社会治理中心、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分类分流化解实施细则》,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诉讼断后”的诉源治理机制。
“如今,我市社会治理中心在收到纠纷事件后,会根据纠纷类别、当事人属地等,首先将其流转至相关村社、镇街或部门化解。遇到‘疑难杂症’则流转至中心调处。”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舒峰说,同时,我市依托“浙江解纷码”和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协同流转,打通民呼我为、矛调“枫桥经验”等多个系统,实现了全量数据“一码统”、矛盾纠纷“一码管”、解纷服务“码上评”。
强大的调解架构需要充足的调解手段、力量作为支撑,对此,我市也推出了不少创新举措,如近年来市委政法委会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成立了市营商环境监督服务中心,还推出了“网格+调解”机制,把网格作为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发挥前哨预警作用,开展“矛盾不上交”的基层实践。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我市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创新探索,已经持续多年。2003年10月,枫桥镇率先开展镇级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经验探索,建成首家镇级综治中心。2017年,我市设立市综合信息指挥中心,与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这是市级社会治理中心的前身。2018年,我市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从综治中心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再到如今的社会治理中心,在此后的5年间,我市先后出台了《镇乡(街道)、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指引》、《镇乡(街道)社会治理中心迭代升级指引》等系列文件,通过创新协作、流程再造、标准落地,逐步建成了如今功能强大的市镇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
长期耕耘终获丰硕成果,去年,我市矛盾化解成功量同比提升24.4%,四级走访总量同比下降45.7%。对此,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琤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基层治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