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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公安工作现代化课程建设研讨活动在绍举行

发布日期:2023-12-15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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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别开生面的现场教学,这是一场不落窠臼的课程研讨——

12月7日至8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系统集成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逐步打造形成具有浙江特色、时代特征的民警培训课程体系,有效赋能“枫桥经验”教学、实践,有力助推公安工作现代化,由浙江警察学院与绍兴市公安局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公安工作现代化课程建设研讨活动在绍兴举行。

浙江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金诚,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叶晟出席活动并讲话,绍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沈平江作致辞,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戴达康作课程建设情况介绍。全省各地市警校领导、教官代表,我省“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代表,基层社会治理先进代表,实战化教学点代表等齐聚一堂,开启头脑风暴,集思广益、共建共享。

据绍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金晓玉介绍,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公安机关,我们立足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公安工作现代化培训需求,会同浙江警察学院加强课程研发,从课程定项、资源汇聚到体系搭建、谋划研商历时半年有余,汇集了浙江警察学院、公安实战部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实战化训练教学点、基层社会治理部门等众多单位的课程建设成果,在此过程中,得到了各界的大力支持,这是警校“1+11”共同体共建共享机制的一个标志性成果。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课程体系?据了解,本次课程建设研讨活动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特征和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通过研讨交流,梳理汇聚了各层面各领域相关优质培训资源.课程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治理范式、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化解等专题为实务课程,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结合、课堂与现场对接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公安工作现代化》课程体系,并将有效服务于各级各类民警培训工作,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

“绍兴师爷”用绍兴方言讲述“枫桥经验”;“平民警官”马长林漫谈“马长林群众工作法”;“防范达人”阮林根分享群众工作经验……课程充分利用了各类“枫桥经验”历史文献、理论研究成果、基层实践典范、创新实景展示等,提供立体式、全方位的教学素材和成果支持,并将采取理论讲座、“枫桥式工作法”实例分析、互动访谈、实地考察等,通过沉浸式教学,提高培训质量。

浙江警察学院警官培训学院副院长刘晓勇表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公安工作现代化课程建设》课程的研发,锚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课程的体系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将有效服务于各级各类民警培训工作,既可提高培训供给与学员需求的契合度,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增强民警的获得感和贡献力,建构中国式警务现代化的话语体系;又可通过提高多元主体参与实战化教学的深度广度,增强影响力,打通实战资源进入课堂教学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实战资源向教学资源转化,教学成果向战斗力转移,为推动浙江“两个先行”和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