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初审和面试答辩,丁琴等109人符合2023年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同意提交绍兴市交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为 2023年12月19日至25日,共5天。
四、联系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职评办)。
五、联系电话及地址:88265196,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邮编:312000。
附件:2023年绍兴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公示
绍兴市交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