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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四星级农家乐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4 19:5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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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农家乐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浙农产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经自愿申报、各区(县)市审核推荐、市级组成检查组现场评审,拟认定绍兴市上虞大通农场有限公司等11家为四星级农家乐,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近两年来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68号,邮编:312000,电话:88245375。


附件:四星级农家乐拟认定名单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四星级农家乐拟认定名单


序号

农家乐名称

1

绍兴市上虞大通农场有限公司

2

诸暨市郦惠饭店(原老徐山庄)

3

诸暨市荷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原山丰人家)

4

诸暨青龙草堂休闲农庄有限公司

5

诸暨市翠生园农庄有限公司

6

嵊州市黄泽镇石隆山家庭农场

7

嵊州市弥和雕刻文化有限公司(戴园)

8

新昌县桂竹居民宿

9

新昌县新屋八号民宿

10

新昌县慢栖雅庭民宿

11

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镜岭分公司

信息来源:绍兴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