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农家乐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浙农产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经自愿申报、各区(县)市审核推荐、市级组成检查组现场评审,拟认定绍兴市上虞大通农场有限公司等11家为四星级农家乐,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近两年来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68号,邮编:312000,电话:88245375。
附件:四星级农家乐拟认定名单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四星级农家乐拟认定名单
序号 | 农家乐名称 |
1 | 绍兴市上虞大通农场有限公司 |
2 | 诸暨市郦惠饭店(原老徐山庄) |
3 | 诸暨市荷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原山丰人家) |
4 | 诸暨青龙草堂休闲农庄有限公司 |
5 | 诸暨市翠生园农庄有限公司 |
6 | 嵊州市黄泽镇石隆山家庭农场 |
7 | 嵊州市弥和雕刻文化有限公司(戴园) |
8 | 新昌县桂竹居民宿 |
9 | 新昌县新屋八号民宿 |
10 | 新昌县慢栖雅庭民宿 |
11 | 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镜岭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