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刊登在《绍兴日报》上的道歉声明,引起关注。道歉信中陈述的事情发生在2月24日。详情如下:
事件回顾
近日,嵊州市浦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外地可疑车辆在嵊州市违法倾倒淤泥,执法队迅速行动。经过摸排,查获了15辆违法倾倒车辆,在浦口街道珠溪村一池塘旁,倾倒的淤泥已形成多个土丘,原先这里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池塘,大半个池塘已经被淤泥填平。
现场情况
据浦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队长黄晨介绍,当天上午,他们接到群众举报,说有外地可疑车辆在嵊州市违法倾倒淤泥,执法队员立即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打击,共查获15辆违法倾倒车辆。经初步调查,发现这些车辆来自宁波,违法装载淤泥,企图在浦口街道珠溪村进行倾倒。
当天下午,浦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队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复勘,在会同环保部门对倾倒物进行初步判断后,将样本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目前,涉嫌违法倾倒的相关人员(单位)已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接下来,嵊州市综合执法局将继续保持“严管、严控、严查、严罚”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偷倒行为的巡查和管控力度,综合多种查案手段,严厉打击偷倒淤泥和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同时,依靠“人防+技防”“部门+板块”模式,加大防控力度,形成防控合力,切实有效杜绝外地偷运、偷倒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