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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绍签订不动产登记合作协议

十个事项“三地通办”

发布日期:2023-04-27 1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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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杭甬绍三地共同签署了《杭州—宁波—绍兴不动产登记“三地通办”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目前三地市民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可以“通办”的十个事项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登记设立、抵押登记注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预转现登记、个人新建商品房买入(无预告)、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查封登记、解封登记。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三地通办”通过“线上办理,线下支持”的模式实现。线上主要以省“不动产智治”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为依托,异地用户可以通过线上自行发起申请进行业务办理,或者前往办事大厅由工作人员指导进行线上业务申请。异地业务办结后,电子证照及其他反馈信息将通过网办平台实时发送至权利人。

绍兴本地目前已在越城、柯桥、上虞三个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开设了“杭甬绍通办”专窗,配备了通办专员,能够为市民提供网办操作咨询、讲解与指导。市民如果在杭州、宁波买卖房产,可以通过电话进行预约,就近前往上述三个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绍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加快推进杭甬绍不动产登记互通、互办,持续拓展通办业务合作范围,做到成熟一项、通办一项,持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作者:(侯 嫣)
信息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