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600004603218/2023-2414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文字号: |
5月份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总额预算管理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制定全市2022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调整方案;开展2022年度全市大病保险服务考核、市级医院考核相关工作。
2.扎实推进医保共同富裕。部署2021年度、2022年度未赔付人员理赔收尾工作。指导共保体开展“越有温暖·惠入民心·保障到家”宣传活动,5月份共开展21场宣传活动,服务3700余名参保人。
3.抓实口腔种植专项治理。以“四不两直”方式,走访调研口腔种植业务量靠前的公立、民营医疗机构66家,了解政策落地情况并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梳理统计各地口腔种植名单及时跟进专项治理落地执行情况。
4.积极推进DRG付费监管。组织召开DRG付费改革座谈会,赴2家医院开展相关调研,举办全市医保DRG付费监管思路学术报告视频会议;对纳入DRG点数付费的6家公立医院进行监督检查;组建2022年度DRGs清算小组,做好2022年度全市DRGs年终清算工作。
5.推进“枫桥式”医保服务项目建设。召开全市“医保到家”推进会,部署下阶段“枫桥式”医保服务驿站项目建设主要任务;完成项目云资源申请和智能终端管控平台开发,目前总体进度过半。
6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1.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研究制定我市中医药医保支付激励政策;对2022年度大病保险服务、市级统筹工作开展评价;指导“越惠保”共保体按照计划做好“越有温暖·惠入民心·保障到家”宣传活动,做好2023年度“越惠保”参保绍兴市内的个账缴费的清算工作。
2.继续推进“枫桥式”医保服务建设工作。完成“枫桥式”医保服务驿站试点落地,跟踪项目落地情况,并根据系统实际运行状况进行优化调整。
3.对纳入DRG点数付费的6家公立医院进行检查处理;联合卫健部门对行业自律示范单位推荐进行审核评估;做好2023年度全市医保经办内审检查相关工作。
4.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量化评估,做好调价前数据测算、影响分析工作,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结算情况的监测、通报、评估,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完成采购量;继续抓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