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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绍兴市第一批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9 15:5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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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1〕10 号)、《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绍市委办发〔2021〕39号)和《关于加快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明确“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进行奖补,每完成一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奖补70万元。”现将2023年度绍兴市第一批小型水库系统治理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如接到有关举报,将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3、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共五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绍兴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夏潮军,85749162,13567552882;地址: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9号楼,邮编:312000。

附件:1.2023年第一批小型水库系统治理补助清单

2.2023年第一批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市级补助表

绍兴市水利局

202369

附件1                

2023年第一批小型水库系统治理补助清单

序号

项目

工作任务

总量

诸暨市

嵊州市

新昌县

1

水库除险加固

计划数量

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共计37座

2

民生实事名单内完工清单

12

3座(沽塘、石门、大唐上游)

2座(十亩岭下、杨树)

7座(高家田、官元、梅树湾、大郎、敖坑、下庄坂、胡角头)

3

民生实事名单内未完工预拨清单

13

6座(应店街上游、双龙、凤林、东风、人造湖、尖坑)

7座(王了坑、王宅坑、裘家坞、梅溪湾、石坦庙、西坑湾、王木)

4

年度其他任务未完工预拨清单

9


9座(长龙岗、白水墩、道场、坑东、湖塘湾、金庭大坑、双坑、辛坂、眠牛弄)


注:已定名单34座,另外3座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附件2                          

2023年第一批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市级补助表

序号

区、县(市)

2023年第一批1610万元资金分配表

第一批补助(截至6月)

第一批补助

数量(个)

第一批补助

金额(万元)

完工数量(个)

补助资金(万元)

预拨数量(个)

补助资金(万元)

1

诸暨市

3

210

6

210

9

420

2

嵊州市

2

140

16

560

18

700

3

新昌县

7

490

-

-

7

490

4

合  计

12

840

22

770

34

1610

信息来源: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