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335/2023-2429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3-06-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市交发〔2023〕61号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建设单位:
现将《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渣土办〔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局负责做好市本级实施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渣土(泥浆)处置有关行业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渣土(泥浆)处置的主体责任,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属地实施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渣土(泥浆)处置有关工作,以及渣土(泥浆)处置所涉及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路政管理等工作。
二、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督促市本级实施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做好渣土(泥浆)处置方案编制、备案和现场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属地实施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上述工作。
三、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属地实施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渣土(泥浆)处置有关行业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渣土(泥浆)处置的主体责任,并做好渣土(泥浆)处置所涉及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路政管理等工作。
附件: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