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23-24383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15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蔡家苗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汤浦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高质量发展促进水源地共同富裕的建议已收悉,您提的建议切中肯綮,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作为主办单位,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研究,并结合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
汤浦水库供水绍兴市越城、柯桥、上虞三区及慈溪市部分区域,日取水量约100万吨,供水人口约300万人。水库流域土地以林地、园地、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村庄为主,其中林地、园地和耕地约占流域总面积的92.48%。保护区内人口约10.3万人,人口密度226人/平方千米,整体人口密度较小。
汤浦水库最早于2001年根据集雨区范围划定了保护区,面积460平方公里,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绍兴市汤浦水库等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复函》(浙环发〔2001〕303号),保护区划分方案通过省政府同意。2015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政函〔2015〕71号),再次明确了汤浦水库保护区范围,基本仍按集雨区范围划分。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2022年汤浦水库完成了勘界定标工作,保护区面积已校准为456.32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42.91,二级保护区413.41。初步实现了保护区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完成一级保护区电子围栏建设,形成24小时自动监控、自动报警的功能。
(四)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
目前汤浦水库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已全面清理,生活、交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污染源逐步退出,水质常年达标。结合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多次对保护区隐患问题、上游河道整治工程开展现场排查与“回头看”,指导属地着重解决破坏植被种香榧、污水溢流、经营农家乐等问题,防范水土流失、污水浑水入河等污染库区水质。在汤浦水库枯水期II级响应期间,落实《关于落实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应急调度II级响应应急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应急取水口开展现场调研并做好常态化巡查,完成汤浦水库、平水江水库共十轮水质采样分析(约十天一次),分析结果均达标。
加强常规监测,对汤浦水库每月开展1次手工监测,每年开展1次109项水质全指标分析;20吨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终端每半年开展1次出水水质监测,20吨以下每五年完成一轮监测。完善汤浦水库自动监测能力,建成水源地自动监测站,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
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各乡镇和村的水源保护、相关工程设施建设,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养殖场(点)取缔、自然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2019年至2022年,已累计拨付汤浦水库31600万元,其中2022年7900万元,分配至平水、稽东、王坛、谷来4个乡镇及汤浦镇达郭村。积极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省市县三级每年效益补偿资金达8000多万元,其中市级主要针对汤浦水库,资金部分用于村集体和农户,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对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补助至少1800元;保护农业发展积极性,对50亩及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给予每亩不低于160元的直接补贴;鼓励优化排污设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乡村“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兑现建设补助资金。
深入实施强村富民行动,支持汤浦水库等水源地周边产业发展,通过盘活闲置资源、重抓项目建设、合理规范引导,
持续推进水源地农业农村发展。依托水库周边特有山水资源、人文历史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深入挖掘和开发乡村休闲文化资源,将文化旅游融入传统农业,打造“养生平水”“游走王坛”“生态稽东”等乡村旅游品牌,让乡村旅游发展成为带动南部山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为拓展农民经济收入增长提供新渠道。
按照“村村通公交”要求,目前全市所有行政村均已实现公交500米通达,且符合条件的较大自然村已实现公交延伸通达,库区公交也得到大面积覆盖,库区公路网总体上相对完善,周边实现县道及以上等级公路通达,基本能保障库区周边群众道路出行要求。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150亿元,实施包括库区公路在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其中新改建1862.2公里, 养护维修2413.3公里,为保障库区群众的出行提供有力支撑。另外,自2022年4月16日零时起,实施高速过路费差异化收费的惠民政策,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城区段镜湖、柯岩、福全、绍兴南、兰亭5个收费站对满足条件的车辆免收通行费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下一步工作
(一)不折不扣守护水质安全。牢牢守住保护区管理水质不降低的底线,加强问题整改力度,持续推进破坏植被种植香榧、经营餐饮住宿等农业面源与生活源违规问题整改,加快销号退出,做到隐患问题巡查全覆盖,发现问题整改全落实;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与运维管理,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不断提升出水水质达标率,降低生活污水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强保护区发展中污染物种类、污染量、污染强度等变化情况的预估,充分分析对水质的影响,确保入库支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二)逐步补齐立法工作短板。在研究制定《绍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绍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列入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在科学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同时,明确保护区正面可发展清单,做好水源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律保障,支持符合法律法规的本地产业,如茶叶、竹业、绿色农业、生态旅游等科学合理开发,从顶层设计上保障保护区绿色创收。
(三)全面加大生态资金补偿。进一步加大生态资金补偿力度与覆盖范围,优化生态保护补偿与分配机制,增加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保护区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保护区居民生活保障,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与考核,真正把资金用到方便交通、优质供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改善民生的事情上。
(四)继续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加大资金投入,丰富配套政策,加强保护区本地生态产业项目如茶业、竹业的扶持机制,提供发展机遇,鼓励保护区开展林业碳汇试点、生态旅游观光等,扩大生态共富路径,实现乡村振兴。
(五)进一步提升完善交通保障。增加跨县(区、市)公交线路,便利本地资源发掘流通,拓宽“两山”转换通道。进一步听取保护区群众出行需求,适时优化与调整交通线路、班次和发班时间,提升保护区公路服务水平。研究扩大高速通行差异化收费的范围,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做好综合决策,促进保护区交通互联互通。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实现共同富裕的关心,并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金涌,电话:89180233。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