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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98643214C/2023-2438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3-08-01
主办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1号议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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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建瑛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81号议案《关于对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家庭过剩、过期药品的概念。一般是指家庭储备药品过多造成有效期内剩余,或不再继续使用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家庭废弃药品一种。过期药品已过有效期,无法判断是否被污染、已变质,不能再利用且法律也不允许再利用,只能做集中销毁处理。

(二)国家对家庭过期药品处置的规定。2021年2月1日国家药监局答复“过期药品如何处理”的意见中明确: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26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因此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相对风险较小。家庭过期药品如果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的家庭废弃药品,会因生活垃圾的污损而失去非法利用的价值,使非法回收者失去兴趣。因此,家庭将废弃药品混在生活垃圾中一同抛弃,随生活垃圾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是目前处理家庭废弃药品最好的途径。

二、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引导树立科学合理的购药用药理念。市场(药监)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全国用药安全月宣传教育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进行科普宣传,包括合理使用药品、过期药品危害、正确处置过期药品等相关知识,积极倡导和传播合理用药理念,减少囤药、减少浪费。

(二)组织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通过“千场活动下基层”等形式,组织震元、易心堂等连锁药店进社区、进农村,开展过期药品回收现场活动;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将“过期药品回收”纳入统一的药事服务项目,目前54家药事服务站已向群众提供该项服务,由其统一登记回收后进行无害化销毁。

(三)强化监管执法。今年上半年查处药品违法案件87起,罚没款596.9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起,查办的某非法销售肉毒素案、“司美格鲁肽”假药案,在央视《新闻直播间》《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严查药店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的违法行为,仅去年查获了8起非法回收医保药品案,同时将不合格药品、过期药品等合规处置作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GSP飞行检查的重点,确保不合格药品、过期药品的闭环处置,防止该类药品重新流入社会给群众带来安全风险。

(四)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卫健、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药废、医废”收集、转运、贮存、处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扎实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对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进行细分,建立有害垃圾清运台账,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三、下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强化处置认知。联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深入群众,组织策划更多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绍兴垃圾分类形象IP征集活动,举办全民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强化废弃药品处置认知,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引导树立“家庭废弃药品混在生活垃圾中一同抛弃、销毁,是目前处理最优和推荐途径”理念,减少民众对废弃药品影响环境担忧。

(二)相互配合,强化处置成效。持续推进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提质扩面,开展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处置。会同医保部门联合建设药事医保服务驿站,设置自动售药机提供包含日常处方药的便捷购买途径。规范提升药品网订店送、网络销售环境,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提升群众购药便利性,减少群众囤药需求。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强化分类投放,深化示范创建,从源头解决废药品混投混放难题;规范分类收运,实行有害垃圾预约上门和定期收集。

(三)鼓励公益,打击违法行为。继续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热心公益事业,规范开展过期药品回收、销毁行为,并明确按“谁收集、谁处置”原则,落实责任,加强回收的过期药品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置过期药品,确保不流入社会和污染环境。同时将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参与非法购销过期药品回收单位和个人,防止不法分子将家庭过期药品通过各种方式流入市场、二次销售,维护正常药品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督促、监督下,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为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药监力量。

感谢您对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唐冬良;

联系电话:85338799。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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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