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总师办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工程建设计划制定和监督,工程科研创新、重大技术论证、重大设计变更技术审查等工作。 (二)负责工程建设立功竞赛、创杯争奖,牵头数字孪生工程、智能大坝建设。 (三)负责工程结算审核机构的聘任与监管。 (四)负责地方配套项目前期招投标,项目报批和工程前期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五)会同相关处室做好上级补助等要素争取。 (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
机构地址: | 1511室 |
联系方式: | 0575-88264803 |
机构负责人: | 潘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