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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029/2023-24409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7-11
主办单位: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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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萍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1号《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打造“贴心管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贴合实际、针对性强,关于规范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对我们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近年所做工作

(一)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服务行为

一是厘清部门职责。我局已制定《关于明确物业管理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通知中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了属地政府、镇街、社区以及公安、规划、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着力破解物业管理工作中重建设轻管理的难题,真正做到相关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物业管理良序发展。目前已提交给市政府待发。

二是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多次联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消防支队等部门开展小区联合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及消防安全隐患摸排、防控等。上半年,我局重点针对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地进行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防患未然。

三是数字化动态监管。发挥数字化改革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应,完成“越智慧物业”应用建设,依托属地物业主管部门、镇街,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通过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数据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开发具有业主完备信息的投票平台,做好数据共享、业主身份自动认证工作,推进投票系统的开发和使用。同时,可以线上开展业委会选举、换届、物业企业选聘等小区公共事务决策,有效提升业主大会公平、公开、公正性以及参与率和决策率。

(二)规范企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信用管理体系。依托省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企业填报、县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评定等程序,持续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作为物业主管部门实施分类管理、业主选聘物业企业、前期服务招标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今年已完成预申报,共134家企业申报信用等级,其中A级以上企业34家,占比25%,同比2022年A级以上企业提升率达15%。

二是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指导市物业协会开展物业管理行业“2023年物业项目经理培训班”、物业服务行业技能比武、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安保员上岗证等培训,多渠道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从业素质。

三是开展评优创先活动。省内首创推行“清廉物业”试点建设,重点监管小区内“人、钱、物、权”,突出“清廉”元素。目前第一批19个小区已通过现场初审,下一步将进行复审并正式宣布第一批“清廉物业”名单,总结试点经验,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组织开展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评选活动,2022年全市共有11个住宅小区(大厦)达到市级示范标准,今年预计10个以上,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

(三)加强业委会指导,完善监管体系

一是全面赋权镇街。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的指导,加强业委会组建、管理、运行全过程把关,新组建或新换届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比例不低于50%。经统计,2023年上半年,全市新成立或换届业委会55个,党员占比均过半。开展评优创先活动,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二是加强规范监管。指导各地加强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除按要求公开公示外,还应明确账户设置、财务制度、使用范围、程序要求、监督形式等。探索推行“业帐社理”制度,推动业主大会委托社区等代理会计业务;试点推行小区财务“三年一轮审”和业委会换届审计制度,目前柯桥、嵊州等地均有少量试点。

三是完善议事机制。建立由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组成的协同议事机制,对小区环境改造、公共设施改善等民生实事,共同商讨,形成合力。深耕红色物业,自2021年开展省级“红色物业”评选工作以来,全市共有48个项目被评选为省级“红色物业”称号,今年全市计划创建30个,目前已预申请44个。红色阵营不断扩大,充分发挥党的组织力量。如越城区北海街道越西新村小区业委会委员党员占比75%,建立了“红管家”议事会协调各类纠纷,形成了良好共治氛围。

(四)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专业化水平

2022年我局结合“强社惠民”集成改革、城镇社区公共服务集成落地改革等工作,全市范围展开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深入摸底,起草《绍兴市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零(提升)行动专项工作方案》,通过行业条线,对全市住宅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全市无失管小区现象,是全省率先完成清零行动的地市之一。2023年,我们在巩固无物业管理清零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展开物业管理提升行动,通过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专业物业企业与社区合作,“大物业管理”试点等模式,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专业化率,截至目前我市物业管理专业化率达到90%,位居全省第四。

二、下阶段工作

(一)加强物业企业管理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开展小区业主满意度调查,由街道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行业协会,对物业企业在管小区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在小区内公示。考核不合格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或连续考核不合格的,指导街道(社区)将相关情况提交小区业主大会,给予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议。二是加强行业管理。严格项目备案,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差异化管理,建立地区物业服务标准体系,细化量化物业服务事项,满足不同层次物业服务需求,探索“先尝后买”物业服务模式,根据试用期、推进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按照不同“折扣价”收取物业服务费。三是加强自身管理。鼓励校企合作,引入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行业协会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出台物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经理黑名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在岗等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开展“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增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指导各地完善制度

一是制定服务标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明确物业服务内容,细化量化物业服务事项,划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满足不同层次物业服务需求。同时,探索形成“质价相符、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市场机制。二是推动建立奖惩制度。结合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等级、评优创先、日常考评结果采取相应奖惩措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争优创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持续宣传引导,提升业主意识

持续在全市分层、分批开展法规政策培训,主要包括政策文件解读以及业委会业务规范性指导,通过培训规范业委会行为,增强业委会业务能力,提高对政策文件的理解落实水平。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物业管理宣传活动,普及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引导业主树立物业管理消费意识、自治意识和法治意识,稳步推进立法成果落地。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钱路琪;联系方式:85208279。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1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