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51823/2023-24347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8-03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
陶鹏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 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方面的建议》(第435号)收悉。我办十分重视,及时会同市纪委监委、审计,财政、建设等会办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同时走访了相关监督服务对象,并联系招投标代理行业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很有针对性,提出的对策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及相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招标规则,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方面。今年以来,为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根据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以及《绍兴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健全招投标监管体系,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排除、限制竞争性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一是“制度先行”优化交易环境。按照“集中监管、部门协同、强化监督”的原则,建立了我市工程招投标集中监管机制,制订《关于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程招投标集中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业务工作内部规程》等,全面厘清部门职能职责,细化明确了集中监管工作职责及8项具体工作内容,建立招投标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二是“范本应用”提高交易质效。与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全省统一示范文本应用实施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并推行7大类全省统一示范文本;与市建设局联合发文,明确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标准,并修订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招投标应用标准,遏制产生一些倾向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三是“专项整治”巩固交易成果。研究制订《2023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10个打击查处专项行动,谋划3方面9项交易规范提升工作,建立6项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累计排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411项,发现并移交了一些违法违规线索。
(二)关于加大对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监管力度方面。要求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行业协会今年完成《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公约》制订工作。并对会员单位进行全覆盖的走访、调研,掌握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诉求,帮助指导企业发展。我市的5A信用等级企业已从去年底的6家扩展到今年7月底的13家,全省位列第三。
(三)关于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黑名单制度方面。一是针对我市造价及招标代理协会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一一落实整改,协会已全面整改完毕。二是公开信用评价。我市造价站在每月发布的《绍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公布浙江省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等级3A以上的绍兴企业,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不断加大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管力度,制订《绍兴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对承接政府采购的招标中介机构,定期开展业务质量、软硬件条件、人员力量等方面考核,强化考核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四是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形成的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到招投标环节,作为资信标打分主要依据,以增强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力度,激励管理规范、诚信履约的企业,倒逼管理混乱、不诚信的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四)关于加大对政府招标项目的监察审计力度方面。一是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纪检监察职责,成立专班协调机构,制订跟进监督清单,采用“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部门”的协作模式,明确并建立职能部门职能清单、责任清单及纪检监察机构跟进监督清单,与相关单位(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工作通报、日常检查、优先办理等机制。二是重点关注投资审计工作,尤其是2017年投资审计转型以来,将工程招投标审计作为投资审计常规内容加以监督。严格执行浙江省审计厅印发的《浙江省公共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年安排相关投资审计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工程招投标内容作为重点予以监督,并且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也一直将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内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
(五)关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方面。一是加强政策宣贯。我市组织全市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对《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导则》《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指导意见》等政策开展宣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开展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活动专项整治。今年5月中旬,开展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抽查了全市16个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发现问题116个。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的5个项目的5家责任单位进行信用扣分,保持了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同时,在进行专项审计工作时将工程领域招投标情况作为年度审计监督的重点,并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中作为重要事项予以明确。三是部门联动重拳打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今年5月,我市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巡察、公安、招投标监管等多部门组成的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召开全市范围的推进会,进一步凝聚治理合力、强化办案力量,深入推动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吸取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一是推进招标市场全市一体化。完善工程招投标业务工作规程,拟定我市市政与房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实施方案,统一招投标办法,促进全市统一招投标市场建设。二是加强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异地远程评标系统建设;完善交易监管平台,优化数据分析、智慧监管、驾驶舱等功能。三是开展“评定分离”省级试点。根据省政府“评定分离”改革工作相关要求,鼓励勘察、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稳步探索施工、EPC项目的“评定分离”改革。8月底前,争取实现“评定分离”全域试点。
(二)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不断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项目服务质量。出台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办法,对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代理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改进短板,提升服务质量。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发布倾向性信息、违规征求评标意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三)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动态监管机制。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开展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公布企业动态信用等级,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严格投诉举报办理,全面公开投诉举报线上、线下受理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对收到的投诉、举报、信访等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严格时限要求、分类处置、及时办理。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在政府招投标项目中的监督作用。下一步,将结合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网络大城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持续加大对工程招投标领域的监督力度,并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的协同联动,确保问题早发现、线索早移送、环境早整治。
(五)进一步加大招投标活动专项整治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结果反馈等方面强化沟通会商和集体研判,实现一体化作战、全链条打击,切实提高监督质效。另一方面强化执纪问责,进一步聚焦招投标领域涉及公职人员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在案件深挖彻查和“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着力构建“查改治”工作闭环,巩固提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治理成效,形成促进完善发展的持久动力。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保障,招投标制度是竞争环境下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我们将切实按照绍兴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强招投标领域依法治理,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健全招投标监管体系,整治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排除、限制性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和对净化我市招投标市场提出的意见建议,恳请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人:陆凌刚,联系电话:88207218。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