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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3-24353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3-07-20
主办单位: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0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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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劳务派遣是广大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都十分关心的问题。您在工作之余对我市劳务派遣行业做了详细调查和深入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审批、监管、扶持公益性劳务派遣企业和做好劳务派遣员工帮扶等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会商,现答复如下:

劳务派遣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发展起来的,为促进劳动力资源在市场调配机制下充分流动,降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劳务派遣企业440余家,涉及用工单位3100余家,涉及劳务派遣员工7万余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劳务派遣行业也存在一些您所举的问题,如同工同酬难以落实、社保福利待遇低、工资增长缓慢和权益得不到保障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市各级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持续引导和推进我市劳务派遣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抓好行政许可管理

首先是把好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资本(实收)、经营场所、设施和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条件进行核实、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予以行政许可,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其次是开展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人力社保部门每年要求劳务派遣企业于第一季度前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具体包括:经营情况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情况;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保及缴费情况;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情况等。最后是做好劳务派遣的延续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劳动派遣企业需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要求在期满前60日前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对于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不予延续许可。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为规范我市劳务派遣行业秩序和打击非法劳务派遣行为,我市每年组织实施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的专项行动,在开展劳务派遣企业专项书面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各区、县(市)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进行检查,项目涵盖劳务派遣资质、劳动合同订立、社会保险缴纳、三性岗位设定、用工比例执行情况等,掌握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际情况。我市已经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发布制度,每年通过政府和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布包含当年我市12个行业大类和16个制造业细分行业的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和上一年度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今年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持续推进,预计在第三季度发布我市2023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2022年行业人工成本信息。

三、倡导行业自律自治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各类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开展良性竞争,我市积极倡导各区、县(市)所属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共同组建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包含信息服务、教育与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对行业内服务质量、竞争方式等进行规范,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纠正违法行为;同时鼓励行业协会探索建立统一格式的劳动力资源清单,助力劳务派遣行业逐步走向成熟。

四、维护派遣员工权益

为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市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规定,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无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另外,将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工伤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同时,我市围绕农民工权益保障实施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如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农民工”专项活动,开通7*24小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目前全市已有2000多个工作站点。开通农民工讨薪绿色援助通道,2022年共援助劳动纠纷案件1365件,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行业扶持政策

为促进我市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我市积极落实国家支持和促进就业的一揽子税收政策中包含劳务派遣服务在内的相关内容,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等政策文件。同时,鉴于我市劳务派遣企业基本都属于中小微企业,适用国家有关中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等。积极落实劳务派遣行业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具体分配由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协商确定),2015年到2022年通过267家劳务派遣企业发放补贴合计3373.13万元。

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随着劳务派遣行业发展,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我市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实地走访、组织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掌握情况、剖析根源、了解需求,及时依法判定合法性,预测发展趋势,积极向上级机关和业务部门建言献策,不断推进劳务派遣相关立法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使劳务派遣政策法规更加完善、合理。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持续深化“三服务”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劳动用工环境,进一步了解劳务派遣企业和实际用工单位在发展壮大过程中遇到难点、堵点,精准对接劳务派遣员工需求,努力使劳务派遣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各项权益得到维护,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

我们相信在您和其他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下,我市劳务派遣用工将更加规范有序,企业也将开创更多更辉煌的业绩。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衷心希望您在今后给予更多专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处室: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处

联系人:李国芳

联系电话:0575-81503251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