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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3-24484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3-08-03
主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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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月华代表:

您在市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稽东、平水南收费站列入杭绍台高速差异化收费项目的建议》(第111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市政府研究决策,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4月16日零时起,在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城区段镜湖、柯岩、福全3个收费站对满足条件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改由政府购买服务,同时,为最大限度扩展政策惠民范围,将实施范围延伸至绍诸高速公路绍兴南、兰亭2个收费站;政策试行一年于2023年4月16日到期,经省市政府再次研究决策,实施期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差异化收费政策试行一年以来,受惠车辆约154万辆次,减免通行费约158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高速公路的利用率,缓解了城区内部交通压力。

目前,综合考虑政策实施情况、广大人民群众意见、交通流量、政府财政承担能力等因素,我局积极谋划进一步扩大差异化收费范围相关方案。下一步,将加快开展专项研究等前期工作,并根据相关评估结果,提出意见建议报上级部门决策。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芦杰,联系电话:0575-85738127。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