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335/2023-24484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3-08-03 |
主办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尉月华代表:
您在市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稽东、平水南收费站列入杭绍台高速差异化收费项目的建议》(第111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市政府研究决策,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4月16日零时起,在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城区段镜湖、柯岩、福全3个收费站对满足条件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改由政府购买服务,同时,为最大限度扩展政策惠民范围,将实施范围延伸至绍诸高速公路绍兴南、兰亭2个收费站;政策试行一年于2023年4月16日到期,经省市政府再次研究决策,实施期限延至2025年12月31日。差异化收费政策试行一年以来,受惠车辆约154万辆次,减免通行费约158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高速公路的利用率,缓解了城区内部交通压力。
目前,综合考虑政策实施情况、广大人民群众意见、交通流量、政府财政承担能力等因素,我局积极谋划进一步扩大差异化收费范围相关方案。下一步,将加快开展专项研究等前期工作,并根据相关评估结果,提出意见建议报上级部门决策。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芦杰,联系电话:0575-85738127。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