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82606M/2023-2478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斗门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9-26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4)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5)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5)
四、名词解释...................................................................................(30)
五、附件.............................................................................................(44)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 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 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 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2. 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 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 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 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 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体育、文化、卫生计生等领域相 关政策。
4. 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 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 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 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 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 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组织社区 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 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6. 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 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7. 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 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 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8.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街道本级决算。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1,120.83万元,支出总计31,120.8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6442.18万元,增长26.10%。主要原因是:增加印染化工改造提升、腾笼换鸟专项资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840.9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36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94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417.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98.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479.11万元,占收入合计1.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52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5.65万元,占10.60%;项目支出27,291.78万元,占89.4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361.87万元,支出总计29,361.87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9760.48万元,增长49.79%。主要原因是增加印染化工改造提升、腾笼换鸟专项资金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34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80%,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印染化工改造提升、腾笼换鸟专项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4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1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69.78万元,增长42.74%。主要原因是:增加印染化工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等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4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27.22万元,占13.19%;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1,587.80万元,占6.92%;教育(类)支出105.00万元,占0.46%;科学技术(类)支出338.37万元,占1.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0.32万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0.05万元,占11.81%;卫生健康(类)支出1,310.62万元,占5.71%;节能环保(类)支出330.11万元,占1.44%;城乡社区(类)支出1,617.53万元,占7.05%;农林水(类)支出1,220.91万元,占5.32%;交通运输(类)支出110.83万元,占0.4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0,076.14万元,占43.92%;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8.96万元,占0.13%;住房保障(类)支出329.20万元,占1.4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86万元,占0.35%;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86.77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25%,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印染化工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等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7万元,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61.49万元,支出决算为216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绩效奖金、乡镇倾斜待遇、未休年休假补贴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70.45万元,支出决算为70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基层治理工作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追加乡镇倾斜待遇、未休年休假补贴、年度考核优秀奖励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专项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全科网格建设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编外用工工资。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治安管理经费等。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社区教育活动经费。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教育经费补助。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2年人才政策兑现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66.99万元,支出决算为5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核减。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资金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10.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9.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2年度留越人员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工作经费和服务经费统筹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6.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2年越城区镇(街道)社区建设费、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重阳节慰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斗门街道村(社)救助公示栏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19万元,支出决算为5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1年入伍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22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9万元,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日常运行补助、社会化运行的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日常运行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51万元,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核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90万元,支出决算为7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绍兴有爱”消费券活动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绍兴有爱”消费券活动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03万元,支出决算为5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核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绍兴有爱”消费券活动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优抚对象年度确认设备采购经费、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服务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36万元,支出决算为6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核减。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公共卫生经费、上级下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管控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6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04万元,支出决算为4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07万元,支出决算为4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321.52万元,支出决算为31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0、2021年度越城区、滨海新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五星达标、和美家园”社区奖补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美丽城镇奖补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46.28万元,支出决算为3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公厕服务大提升工作经费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4.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返越员工补助、越城区“红色物业”管理试点小区的奖补资金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越城区植物防疫项目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粮食生产和农田建设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村级农技推广工作经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221.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越城区农业水价改革工作。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4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河道保洁补助资金和越城区河道清淤、综合整治项目经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43.09万元,支出决算为67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补助等。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村邮员日常运行经费补助。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1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交通安全宣传站建设、公交候车亭改建、农村公路乡村道日常养护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6.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印染化工改造提升专项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7.76万元,支出决算为2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7.0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指标核减。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1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5.68万元,支出决算为5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预算追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应急消防管理工作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30万元,支出决算为6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5.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02%。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90.68万元,增长81.95%。主要原因是:增加腾笼换鸟专项资金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6,373.12万元,占99.3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44.80万元,占0.7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47万元,支出决算为6,41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52%,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腾笼换鸟专项资金等。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9.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核减。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3.13万元,支出决算为67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区级补助、预算追加新农村建设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8.01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至次年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2021年度农村文化阵地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励资金、预算追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12万元,支出决算为498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腾笼换鸟专项资金等。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斗门街道助联体服务站建设运行项目、示范型儿童之家创建工作经费等。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省补体育发展经费、市补体彩公益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9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累计0.00人次。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00批次,累计0.0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00批次,累计0.0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9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1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预算指标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比2021年度增加19.78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水电费、维修费等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0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07个,共涉及资金1970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组织对2022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腾笼换鸟专项资金等1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17.9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较为明确、合理,制定了较为详尽和健全的规章制度,项目基本按预定进度顺利完成,整体完成质量较好,达到绩效预期目标,绩效等级为优。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和粮食生产和农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98万元,执行数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善综合文化站设备设施,每周免费开放时间大于42小时;二是开展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提高群众文化素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综合文化站设备设施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二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稳步改善综合文化站设备设施;二是持续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 |||||||
主管部门 | 664-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预算单位 | 664001-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本级) | |||||
项目资金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全年执行数(其他) | 执行率 | ||
(A) | (B)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0.98 | 0.98 | 0.98 | 0 | 100.00%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0.98 | 0.98 | 0.98 | 0 | 10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 | 2022年斗门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设备添置,策划实施2022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艺汇演活动,每周6天开放文化站,极大的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每周免费开放时间 | ≥42小时/周 | ≥48小时/周 | 30.00 | 30.00 | ||
时效指标(10分) | 指标执行率 | ≥95% | ≥100% | 10.00 | 10.00 | |||
效益指标(50分) | 社会效益指标(50分) | 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 有效 | 优 | 30.00 | 30.00 | ||
村(社区)基层文化员培训 | ≥5天 | ≥6天 | 20.00 | 20.0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 | ≥95% | ≥95% | 10.00 | 10.0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粮食生产和农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9.83万元,执行数为26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7.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粮食生产转型升级;二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因缺补缺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现代农业发展有待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完善投入机制;二是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粮食生产和农田建设经费 | |||||||
主管部门 | 664-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预算单位 | 664001-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本级) | |||||
项目资金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全年执行数(其他) | 执行率 | ||
(A) | (B)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8.01 | 269.83 | 261.99 | 0 | 97.09%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0 | 31.82 | 31.34 | 0 | 98.50%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238.01 | 238.01 | 230.64 | 0 | 96.91%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持续促进粮食生产转型升级,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因缺补缺项目。 | 2022年,斗门街道完成了璜山南村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改造,目前已完成验收。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共涉及三江、荷湖、璜山北、璜山南、玉山、斗门、盐仓溇等7个村,涉及土地约为1887亩,目前总工程进度约为95%,促进了粮食生产转型升级。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10分) | 执行率 | ≥95% | ≥95% | 10.00 | 10.00 | ||
质量指标(30分) | 促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 | 项目实施完成后达到预期的效果 | 优 | 30.00 | 30.00 | |||
效益指标(50分) | 社会效益指标(50分) |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 推进 | 优 | 20.00 | 20.00 | ||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 促进 | 优 | 30.00 | 30.0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 | ≥95% | ≥95% | 10.00 | 10.0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财政评价项目。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绩效评价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评价得分99.00分,评价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77万元,执行数为27.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经费补助合规、及时;二是提高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推动耕地保护可持续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与项目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建立完善;二是需进一步推进耕地保护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持续推进耕地保护工作,推动耕地保护可持续发展。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档案事务方面的支出。
2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指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镇街)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5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5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5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6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64.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6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6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6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6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7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7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7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7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7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7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7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7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7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8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8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8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8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8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8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8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9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9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9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9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9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附件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自评结论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政协业务专项运行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设备采购 | 中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流管工作经费 | 良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社区经费补助1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业余文保员补助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控违拆违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村级保护耕地奖补资金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社区经费补助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平安志愿者专项奖励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公共卫生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管理服务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服务经费 | 良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治安管理经费1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流管工作经费1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退休人员社区工作经费和服务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治安管理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蓝天保卫战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计划生育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村干部报酬补助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2021年追加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经费 | 良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临时救助储备金 | 中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基层治理工作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经济发展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耕地功能恢复镇街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安置小区经费补助1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审计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退职干部补助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安全生产经费 | 良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三农高质量发展政策奖补 | 良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五水共治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社区建设专项经费 | 中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粮食生产和农田建设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宣统工作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双拥宣传活动经费 | 良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村(社区)综治视联网专项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教育经费补助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管控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新农村建设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社救平台以奖代补经费 | 中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文化活动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安置小区经费补助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新农村建设补助1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镇街河道清淤、综合整治项目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社区教育活动经费 | 良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各类慰问金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计生其他事项 | 良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部门工作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良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机关大院场地改造及室内装修工程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垃圾分类经费(工业垃圾)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经费 | 差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物业管理费 | 优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 全科网格建设经费 | 良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
项目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主管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23年 3月 25日
浙江省财政厅(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负责人 | 骆华莹 | 联系电话 | 0575-89105157 | ||||||||
地 址 |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 于越中路7号 | 邮编 | 312071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2.1.1-12.31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27.7708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27.7708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市县财政 | 27.7708 | 市县财政 | 27.7708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27.7708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 | 27.7708 | 27.7708 | |||||||||
支出合计 | 27.7708 | 27.7708 | |||||||||
三、评价报告摘要 | |||||||||||
概况 | 为了进一步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耕地现有质量,斗门街道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和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给予相应的耕地保护补偿,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地力培育及管理支出。斗门街道根据绍自然资规【2022】68号、越政办发【2017】122号及越财综【2021】6号等文件要求对下辖18个行政村所涉及耕地补偿面积4833.135亩,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耕地补偿标准计算进行村级耕地奖补,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1040.95亩*80元/亩•年、永久基本农田2137.23亩*60元/亩•年,一般耕地1654.955亩*40元/亩•年,村级耕地共计奖补资金27.7708万元。2022年度斗门街道向区财政申请村级耕地奖补预算资金27.7708万元。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预 期 | 实 际 | |||||||||
2022年度斗门街道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补偿标准向区财政申请拨付耕地补偿款27.7708万元,用于耕地资源保护及管理等支出。通过实施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完成耕地保护田长制,设置各级田长和巡查员,确保耕地“非农化”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防止耕地“非粮化”,守好耕地红线。
| 2022年斗门街道下辖18个行政村共涉及耕地奖补面积4833.135亩,按规定标准档次结算下拨村级耕地保护奖补资金。 2022年度预算批复金额27.7708万元,实际支出27.77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项目实施加强了耕地资源保护,完成耕地保护田长制,为守好耕地红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
评价结论 | 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较为明确、合理,制定了较为详尽和健全的规章制度,项目基本按预定进度顺利完成,整体完成质量较好,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综合项目实际绩效,根据设定的指标和标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 ||||||||||
主要绩效 情况 | 2022年度斗门街道下辖18个行政村共涉及耕地奖补面积4833.135亩,已按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该项目累计支出27.77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完成项目预期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村级耕地资源保护管理意识,完成了耕地保护田长制,设置并配备各级田长和巡查员,为确保耕地“非农化”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防止耕地“非粮化”,守好耕地红线提供了坚实保障。 | ||||||||||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耕地奖补资金的监督机制。 | ||||||||||
相关建议 | 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了进一步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耕地现有质量,斗门街道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和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给予相应的耕地保护补偿,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地力培育及管理支出。街道下辖18个行政村共涉及耕地奖补面积4833.13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1040.95亩、永久基本农田2137.23亩、一般耕地1654.955亩。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补偿标准计算: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80元/亩•年、永久基本农田60元/亩•年、其他一般耕地40元/亩•年,耕地保护奖补资金共计27.7708万元。根据绍自然资规【2022】68号、越政办发【2017】122号及越财综【2021】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奖补资金发放工作,该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
2022年度斗门街道向区财政申请村级耕地奖补预算资金27.7708万元。2022年度已批复用款计划金额27.7708万元,实际支出27.77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
斗门街道严格按照绍自然资规【2022】68号、越政办发【2017】122号及越财综【2021】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下辖18个行政村耕地资源保护,完成耕地保护田长制,设置各级田长和巡查员,为确保耕地“非农化”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防止耕地“非粮化”,守好耕地红线打下坚实的基础。
3.项目完成程度
2022年度斗门街道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完成了耕地保护田长制,设置各级田长和巡查员,确保耕地“非农化”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防止耕地“非粮化”,守好耕地红线,完善考核督促机制,为保护耕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4.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
斗门街道设立了田长制专职办公室,设置了以街道主要领导带队的镇级田长4名,村级田长15名,村级巡查员21名,设置了32个打卡点,组织机构设立较完善。
为强化财务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斗门街道严格按照《斗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斗办[2021]25号),进一步规范经费的报销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程序规范,权责分明。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了解经费项目实施绩效,根据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全面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越财监督〔2023〕1号)文件精神,斗门街道对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评价资金预算27.7708万元。本项目绩效评价旨在全面了解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的实施情况,分析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制约因素,提出完善的整改建议。
(二)评价实施过程与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报告撰写阶段和报告完善阶段。各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组建评价工作组。根据确定的评价对象,收集项目涉及的各项政策、文件、资金用途、资金明细等资料,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学习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并进行分析;编制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根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拟定评价工作方案,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调查问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方案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召开预备会,整理及审核项目资料。评价工作组对已收集整理好的政策和项目基本情况、预算申请与批复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进行详细的工作记录,明确评价工作重点。现场调研。查阅、收集相关依据,如预算申报、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评价资料,了解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等总体情况。然后采取勘察、问询、复核、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最后形成现场评价意见。
(3)报告撰写阶段
评价工作组综合前期资料审核和分析、问卷调查等情况,初步形成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根据综合分析信息和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报告完善阶段
按照相关领导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相关意见,对项目资料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对补充资料的分析汇总,修改评价报告并提交最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分析
1.项目立项
根据项目绩效预期目标申报表,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主要内容:以“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耕地现有质量”为目标,对街道下辖18个行政村涉及耕地补偿面积4833.135亩实行奖补,耕地奖补资金实行街道代理制,由村制定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经街道同意后,按规定分配和使用,对村级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给予相应的耕地保护补偿,有利于解决因村级耕地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地力培育和耕地保护管理经费不足的实际困难。通过该项目实施,加强耕地资源保护管理意识,完成耕地保护田长制,设置并配备各级田长和巡查员,为确保耕地“非农化”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防止耕地“非粮化”,守好耕地红线提供坚实保障。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合理明确,该指标得8分。
2.组织实施
2022年斗门街道设立了田长制专职办公室,设置了以街道主要领导带队的镇级田长4名,村级田长15名,村级巡查员21名,设置了32个打卡点,为守好耕地红线打下坚实的基础。该项目组织机构较完善,该指标得7分。
3.产出完成
斗门街道下辖18个行政村共涉及耕地面积4833.135亩,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和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给予相应的耕地保护补偿,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80元/亩•年、永久基本农田60元/亩•年,其他一般耕地40元/亩•年,共计应付耕地保护奖补资金27.7708万元,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地力培育及耕地保护管理支出。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2022年度累计支出27.7708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的实际使用率为100%。该项目总体完成质量较好,基本完成预期目标。该指标得10分。
4.项目实施效益
斗门街道对照年度工作任务,立足常态管理,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完成耕地保护田长制,设置各级田长和巡查员,为确保耕地“非农化”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防止耕地“非粮化”,守好耕地红线打下坚实的基础。该指标得30分。
5.财务管理水平
2022年度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财政资金预算27.7708万元,实际支出27.77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较完善,能按照《斗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斗办[2021]25号)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和完整的审批程序。通过对村级耕地奖补资金项目的抽查,该项目会计核算及时,进行专项核算,基本能反映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专项资金的到位和支出情况。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及时,项目资金基本按上级文件要求支付。但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制定完善。该指标得分34分。
6.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的随机问卷调查,均认为村级耕地奖补资金对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及地力培育作用明显,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和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耕地经营权的农户作用显著,对村级耕地奖补项目实施的综合满意度为97.8%。该指标得分10分。
(四)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该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奖补对象、范围重点突出,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绩效预期目标。但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建立和完善,综合项目实际绩效,根据设定的指标和标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斗门街道根据绍自然资规【2022】68号、越政办发【2017】122号及越财综【202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下辖18个行政村耕地资源保护,完成耕地保护田长制,设置各级田长和巡查员,为确保耕地“非农化”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防止耕地“非粮化”,守好耕地红线打下坚实的基础。该项目基本按照《斗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有明确的审批权限。
四、主要问题分析
1.尚未制定与项目相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建立和完善,逐步健全村级耕地奖补资金的监督机制。
五、相关建议
1.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六、附件
1.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附件1: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越城区2021年度耕地以奖代补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要点 | 分值 | 得分 |
业务指标 | 项目 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每个指标满分得0.5分,共2分 | 2 | 2 |
立项程序合规性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指标满分1分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指标满分1分,共2分 | 2 | 2 | ||
目标设立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① 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指标满分0.5分 ②项目实施内容与绩效目标是否具有相关性;指标满分0.5分③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目标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指标满分0.5分④是否与预算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指标满分0.5分。共2分 | 2 | 2 | ||
目标设立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 ① 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满分1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指标满分0.5分③是否与项目总体目标相对应。指标满分0.5分;共2分 | 2 | 2 | ||
组织 实施 | 业务制度健全性 | 业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制是否健全。 | ①是否已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制;指标满分1分,未细化得0.5分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指标满分1分③是否有组织机构保障。指标满分1分,未细化得0.5分 | 3 | 3 | |
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指标满分1分②项目调整是否合规;指标满分1分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指标满分1分④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指标满分1分;共4分 | 4 | 4 | ||
产出 完成 | 数量完成率 | 产出数量目标是否实现。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保护耕地田长制:设置镇级田长4名,村级田长15名,村级巡查员21名及32个打卡点,完成巡查任务。指标满分5分 | 5 | 5 | |
完成及时性 | 产出时效目标是否完成。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指标满分5分 | 5 | 5 | ||
项目 效益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预期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耕地保护田长制,确保耕地“非农化”问题能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指标满分10分 | 10 | 10 | |
项目实施对村级耕地切实做好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指标满分10分 | 10 | 10 | ||||
项目实施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和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对遏制耕地非农化,守好耕地红线保障作用。指标满分10分 | 10 | 10 | ||||
财务指标 | 财务 管理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是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全面。 | ①是否已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指标满分2.5;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监督督机制扣1分, 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指标满分2.5分;共5分 | 5 | 4 |
财务管理有效性 | 项目财务管理是否按照制度执行。 | 与项目有关的财务管理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指标满分5分 | 5 | 5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测算,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①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指标满分2.5分 ② 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指标满分2.5分;共5分 | 5 | 5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到位,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指标大于等于98%得满分,指标满分5分,共5分 | 5 | 5 | ||
预算执行率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指标大于等于98%得满分,指标满分10分,共10分 | 10 | 1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指标满分1.25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指标满分1.25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指标满分1.25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指标满分1.25分;共5分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项目实施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和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对遏制耕地非农化,守好耕地红线保障作用满意度调查问卷。指标满意度分依据问卷汇总计算得出大于95分得满分10分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