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3-2447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文字号: | 绍政干〔2023〕14号 |
经研究决定:
李斌同志任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陶海强同志任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晓洲同志任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一帆同志任绍兴市镜岭水库建设运行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江同志任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陈斌同志任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潘良灿同志任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宣晓鑫同志任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傅森彪同志任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盛宇坤同志任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孙松夫同志任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绍兴滨海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周志刚同志任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樊昌晋同志任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潘永松同志任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市属企业副职职级),免去其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赵溢峰同志任绍兴滨海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市属企业副职职级),免去其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陶甚健同志的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王建良同志的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赵金虎同志的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保留市属企业副职待遇;
免去徐行同志的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保留市属企业副职待遇。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