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部门进行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绍兴市市级部门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绍市审报〔2023〕5号)。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我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完整,预算调整和追加经财政部门批准,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财务处理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部门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劳务费支付未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问题的整改。
自2023年8月起已对个人劳务费进行个税代扣代缴。将进一步加强劳务费发放管理,按规范支付劳务费并及时办理个税申报。
(二)关于“硒鼓、墨粉和粉平台盒未在政采云采购” 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自2023年1月起,硒鼓、墨粉和粉盒等耗材均已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
(三)关于“个别预算编制不精确,执行率低” 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制订《绍兴市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绩效考核细则》,加强预算执行率考核。在预算编制环节就充分考虑项目执行进度和支付计划,建立预算编制与执行差异度指标,按季度对预算执行率实行多维度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执行率低的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压减。
(四)关于“个别资产未及时处置”问题的整改。
经检修两部相机仍可正常使用,本着节约环保原则,暂时作为日常办公、活动拍摄设备继续使用,下一步再进行资产处置。
(五)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
已根据审计建议,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督促下属单位根据规定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
(六)关于“未及时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问题的整改。
已到期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均已退还,对未到期的保证金款项明确到期时间。对新采购项目,引导采用履约保函等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关于“差旅费报销超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3年9月将本次多报费用700元收回上缴财政专户。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八)关于“档案整理开支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问题的整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要求的,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23年档案整理开支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九)关于“结余资金账户存款和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结算账户”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3年10月将结余资金和利息收入上缴至财政账户。加强财务管理,利息收入按季度缴入财政结算账户。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绍兴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以本次审计为契机,举一反三,修订完善本单位内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宣贯,做好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