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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4-01-17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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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包括2023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sx.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电话: 0575-81503213,邮编3120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全面强化就业创业、人才人事、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等平台累计发布信息600余条,同时设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自身建设、社会保险经办等专题专栏,全面服务群众获取人力社保领域信息。借助权威平台主动发声,局主要领导参加2023年“开门稳、开门红”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政策意见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十条意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期依法作出书面答复。其中,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的数量2件。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缩短答复期限,基本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通过案件会商办理机制,加强单位内部和部门间沟通协调,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时效整体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制度,在制发文件前对信息内容预先分类、脱敏处置。全面公开本单位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等,指定专人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维护,采取自行监测和委托第三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严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局门户网站与“绍兴人社”公众号、“绍兴人社”抖音号等多平台新媒体矩阵,做好网站相关栏目向新媒体、融媒体同源发布工作。2023年,“绍兴人社”公众号发布稿件600余篇,订阅数达到43万人。用好“浙里办”“绍兴人才码”等政务服务平台和载体,公开便民惠民事项政策解读和办理通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对各处室(单位)开展信息公开时效、政策解读质量等方面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通过参加政务公开集中培训、自学课件等方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今年参加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1次,开展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对此,局办公室和法规处对政策解读必备的出台背景、对象范围等要素加以明确,加强解读内容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解读质量。

二是门户网站内容板块设置逻辑性有待加强,仍不够人性化。对此,我们对门户网站的栏目架构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建立健全网站栏目内容更新保障机制,对网站信息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