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4-2482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字号: | 绍市农〔2024〕1号 |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以服务“三农”重点工作为中心,紧盯《2023年法治绍兴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明确的责任清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全面总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于1月下旬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并在市政府网上公开。着力抓好诉讼复议应对工作。召开全市农业农村行政诉讼情况分析会,部署行政诉讼“双下降”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专人跟踪涉诉案件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做好应诉工作,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诉讼累计收案9件、结案9件、败诉0件,行政复议收案25个。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组织全局94人参加全市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开展执法人员培训。3月举办全市执法工作实务培训,全市40多名执法骨干参加培训研讨;6月组织执法队所有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队伍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专题培训班;10月举办全市屠宰行业管理暨畜牧业执法实务培训;11月举办全市农村宅基地领域执法实务培训。加强执法证管理。开展执法证件办理和清理工作,办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新证23本、换证3本;清理注销农业部执法证161本,年审审验19本。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决策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全年共完成13个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协助司法局做好3个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初审;落实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4批次,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印发《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的制度要求,全年共审查11件,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机制。明确“出台《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列入2023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按要求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涉法事务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涉法工作事务21件;配备公职律师2名,制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履职考核评价制度。
(三)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局本级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法规处进行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审。制定《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明确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八种行政处罚案件情形,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部署推进综合监管(综合查一次)工作,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今年共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6起,检查对象16家,联合检查36人次。全面落实处罚线上办件,行政处罚赋码率、电子签章使用率、处罚决定书平台出件率均达100%。动态更新调整本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出台《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涉渔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和《绍兴市渔业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实施行政执法工作评价机制,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工作评价细则,对各区、县(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成立全市行政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和执法办案专家库,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查领导小组成员,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办案全面监督。
(四)加大执法检查监管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强化部门联动、市县联动、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重拳出击,全面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055人次,检查各类场所4969家(次),立案384件,结案313件,查获违法物资10668.7公斤,罚款98.9万元。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组织市级交叉联合执法检查,实现6区联动,异地突击执法,以传统领域(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生产经营源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畜禽屠宰场所)、重大民生(较大规模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覆盖全市30个乡镇(街道)120余家生产经营主体,发现各类案件线索100个,立案查处78件。加强渔业资源执法。多维度打击渔业非法捕捞,实行错时执法、重点打击,加强夜间、清晨、休假日的执法巡查,强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以落实整改“省七张问题清单”为契机,组织各地农业执法部门,联合乡镇等力量在钱塘江、曹娥江、外荡水域等水域常态化开展“清网”行动,全年累计开展“清网”行动400余次,清理地笼等违规渔具47056只。加强畜牧业执法。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安全生产、病死(害)猪无害化处理、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标签市级现场核查、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以专项执法为抓手,立体守护畜产品市场安全稳定;针对越城、柯桥、诸暨等地反映的网络销售宠物饲料的举报、投诉和信访问题,利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数据和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后台数据进行比对,锁定14家网上宠物饲料产品经营企业,开展实地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立案查处。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根据省、市各级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印发2023年学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分解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将《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23部法律法规列为年度重点学法内容,认真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切实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开展庭审旁听活动。3月上旬,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及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相关人员共21人参加行政诉讼现场旁听庭审活动,通过“零距离”旁听“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建住宅的纠纷”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开展直播普法宣传。9月份,依托“1963法润”直播平台,选择涉众面较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主题,开展直播宣传,提高该部法律的群众知晓度。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2月,开展禁渔期专题宣传活动,在绍兴日报和晚报刊登绍兴市2023年禁渔期通告,在公交车播放禁渔宣传短片15天,发放宣传海报500张、宣传册5000份;5月,举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培训会,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安监处领导解读该部法律的修订要点和亮点;11月,开展全市2023年度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11-12月,开展《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专题宣传,在公交和地铁媒介上的开展为期40天的视频宣传;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征集案例20多个,选择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案例,编制以案释法专篇,利用报、网、微等平台,开展实案说法宣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之处,主要表现为: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机构专业人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与复议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做好“三类人员”法律知识两轮模拟考试。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资料规范性自查自纠,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总结提升。针对新要求和新情况,全面更新完善创建指标申报资料。
(二)着力加强复议诉讼应对
加强新修正《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培训,协助做好集中承办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积极宣传引导复议申请人向复议局申请复议。落实行政诉讼应诉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对待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答辩。加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诉讼复议指导,分析研判复议诉讼形势,明确考核责任,控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减少败诉率。
(三)实施专项执法行动查难点。
扎实开展“绿剑护农”、生猪屠宰“扫雷行动”、渔业“中国渔政亮剑”等系列执法行动,利用省厅异地抽查、交叉检查等行动,发现一些隐性存在问题,学习一些先进查办手段,杜绝一批源头性问题,形成季季有行动、月月有重点的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根据本市农业生产监管特点,针对种子繁育、水产品养殖、诊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兽药饲料隐性成份添加等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专项行动,实现重点环节重点查处,有效遏制苗头性问题。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