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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7:5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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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3年,市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认真领会,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执法队伍形象,切实推动综合执法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学习,积极履行工作任务清单。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23年法治绍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各项工作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局党委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学习会、局务会、“中心理论组”学习和“越美大讲堂”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学习摆在突出位置,2023年市综合执法局累计开展集中学习学法13次。

二是依法行政,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以及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坚持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着力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2023年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实现参考率、通过率和优秀率100%。

三是政策引领、制度护航,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石。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起草印发《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绍兴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绍兴市区快速路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以招标形式委托第三方对《绍兴市城市管理有奖举报和“市民创新范例”工作方案》进行重大风险评估,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及社会风险评估专题分析会。按照地方性法规立法流程,有序推进《绍兴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绍兴市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绍兴市犬类管理条例》等3个预备、调研项目立法工作,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基础得到不断完善。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推进

一是探索综合监管新模式,构建法治建设“绍兴样板”。全国首创“非标油”综合治理新模式,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相关做法在浙里改《领跑者》刊发并在浙江、北京等地试行取得经验成果,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获党中央及国务院主要领导圈阅、批示。

二是打造行政执法新体系,擦亮行政执法“绍兴品牌”。全省改革标志性成果“行政行为码”在柯桥率先落地运行,被《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法治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载50余篇。以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和基层智治应用贯通为基础,镇街探索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室”,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纳入网格团队,形成“线下+线上”闭环处置机制,实现指挥调度“一网通达”,获省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聚焦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省率先开展全市赋权乡镇(街道)执法队队长“岗位大比武、能力大提升”技能比拼活动,以现场打分的形式晾晒评比,达到了以赛促学、以赛促干、以赛促优的目的。规范乡镇队伍建设,全省率先开展执法规范示范乡镇(街道)培育活动,确定17个乡镇(街道)为全市2023年度“大综合一体化”执法规范示范乡镇(街道)并进行通报。强化依法行政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提升专项行动,推动行政败诉案件和败诉率“双下降”。2023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32件,同比下降8.57%,一审败诉率2.49%,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排名居全省第1。

(三)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质效

一是严把法制审核规范执法行为。印发《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执法协作运行机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印发财政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着力提高财政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圆满完成省住建厅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开展全市系统半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交叉互评活动,随机抽查全市系统70起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一案一查并下发通报,着力提高办案质量,选送的诸暨市执法局办理1起行政处罚案件成功获评202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优秀案卷。2023年,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共办理案件42.07万件(同比增长25.63%),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9704件(同比增长24.86%),简易程序案件39.10万件(同比增长25.69%),罚款14786.16万元(同比增长30.97%)。

二是以增值化理念提升执法质效。依法细化高频行政处罚事项、地方性法规裁量基准和免罚清单,动态调整全市综合执法领域自由裁量基准,增强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和公信力,指导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机动车人行道违停首违不罚案入选2023年度绍兴市裁量权基准和柔性执法工作十大典型案例中。开展2023年度“贴心式”信用修复月活动,修复信用受损企业47家,指导全市系统实行信用修复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决策部署,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查一次原则,牵头开展全市系统2023年行政检查工作。2023年,全市综合执法系统累计开展掌上执法检查15248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2407次、专项检查1372次、即时检查1390次,双随机检查占比81.79%,掌上执法率100%。

(四)加强法制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围绕“查短板、解难题、促提升”,对全市基层执法中队法制业务负责人开展以案释法执法业务培训。开展2023年度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十佳执法案卷”“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法制审核员”评选活动,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人人争先争优氛围。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阵地建设

一是建章立制,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化。印发《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处室(单位)的普法职责;印发《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23年度法制工作考评办法》,将普法宣传纳入市对区(县、市)的考核内容。按要求向市普法办报送每季度普法晾晒情况及八五普法优秀案例。

二是齐抓共管,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等会议专题学法,全局上下定期采取支部学习、培训讲课等形式学法、普法。4月,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背景下土地执法领域两法衔接同堂专题业务培训暨2023年岗位练兵学习活动;5月,参加市财政局和市普法办联合举办的“迎亚运 优营商”普法宣传培训活动;参加“1963法润直播”培训,并按计划推进直播视频拍摄工作。

三是创新普法,开拓普法宣传新阵地。将普法宣传与“城市管家进社区”的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利用微信、“越牛”等新媒体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积极参加“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指导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圆满完成市委网信办“1963法润”普法宣传节目。2023年,在局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以案释法”6篇,宣传《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规8部,“越牛新闻”、“绍兴网”等媒体录用普法信息7篇。

二、存在问题及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一定程度还存在法治工作创新不足、法治宣传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2024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固强补弱,完善创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认真做好法治绍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相关谋划,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全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加大业务能力培训,防范综合执法履职风险,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三)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与完善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督查“八五”普法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