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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第六批包车运力转型升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9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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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计划进行绍兴市第六批包车运力转型升级工作,前期各区、县(市)对相关企业和车辆运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评估,现将符合升级条件的运力予以公示,具体升级范围和要求如下:

一、升级范围

1.省际、市际班线客运剩余的有效运力调整的市际包车县际班线客运剩余的有效运力调整的县际包车,市际包车可按许可程序申请调整为省际包车,县际包车可按许可程序申请调整为市际包车(后续不再调整)。

2.淘汰2013年以后登记的57 座(含)以上营运客车鼓励指标投入的市际包车,可申请调整为省际包车。

3.淘汰2013年以前登记的57座以上(含)营运客车鼓励指标投入的县际包车,可申请调整为市际包车(后续不再调整)。

二、升级要求

1.车辆按照服务质量承诺规范开展经营,实行公车公营,已实际投入运营满一年以上。

2.车辆所属企业在一年经营期限内,安全目标考核优良,未发生同责以上亡人事故;未发生超范围经营行为和较大影响服务质量投诉的同时达到企业信用考核B级以上(不含B级)。

此次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对相关变更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队反映情况,并请署名及附联系方法(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75-85338690(工作时间),电子邮箱:yjzjxx@126.com。

第六批包车转型升级情况表二(剩余班线运力类升级).xls

第六批包车转型升级情况表一(57座以上车辆淘汰类升级).xls

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2024年1月9日


信息来源:执法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