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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虞政办发〔2016〕153 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耕地保护补偿(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虞政办发〔2023〕59 号)文件精神,经村级调查、填报,乡镇街道抽查、审核和村、乡镇街道两级公示,全区各乡镇街道2023年耕地保护以奖代补情况已上报汇总。经审核,制订了全区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现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反映,公示无异议的,以奖代补资金将按规定程序发放。
监督电话:82218304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