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
机构简称: | 绍兴市消保委秘书处 |
机构职能: | 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局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开展商品和服务调查、体验、比较、分析,承担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消费者投诉受理以及投诉事项调查、调解等工作。承担支持消费者起诉、申请仲裁等相关消费者维权工作。 (五)承担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和专家智库建设工作。 (六)承担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七)完成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 |
联系方式: | 0575-85338783 |
机构负责人: | 卓见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其中,7月15日—9月15日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