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统计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绍兴市统计领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绍市统〔2022〕14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10日
绍兴市统计局关于废止《绍兴市统计领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绍市统〔2022〕14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