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按照“法治立局”的工作要求,在全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省率先实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市)“满堂红”。
--“绍兴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护航平台经济发展”直播电商监管服务模式获评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成功入选“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一本账。
--“协同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 为创新主体办实事、解难题”获评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
--从制度上破解电梯安全治理中的难点堵点,《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一)法治政府建设稳步争先。出台《2023年度法治政府(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清单》《2023年度法治政府(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考评办法》,抓实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细化落实,为我市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城市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新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在2023年度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中,全局实现参考率、通过率和优秀率100%。
(三)法治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全局执法人员持证比例98%以上,新进人员执法资格证参考率100%。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同时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人数7人,数量居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前列。
二、法治政府建设内涵更加深化
(一)制度供给取得实效。落实2023年度绍兴市人大立法计划,推动并完成《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制定绍兴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3件案件入选绍兴市裁量权基准和柔性执法工作十大典型案例,入选数量位列市级部门第一。
(二)诉源治理不断深化。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行行政诉讼诉源管控“五项举措”,持续遏制行政诉讼案件增量。2023年,全市系统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较2022年下降5.13%,实现了同比下降。
(三)处罚裁量持续规范。严格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裁量工作获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绍兴市局法规处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研究基础好、质量高”的来信表扬,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1件案例入选全省系统行政执法裁量优秀案件。
三、法治政府建设举措不断丰富
(一)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有力。对2022年度适用一般程序办结的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等11类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电子案卷评查和书式案卷评查。在2023年全省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全市系统有3个案卷获评优秀案卷。
(二)合法性审查持续规范。出台《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细化审核要求,明确审查要求,全年未发生纠错事项,合法性审查质效得以提升。
(三)规范性文件纠错实现“清零”。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在市府办开展的规范性文件年度检查中,我局已连续两年未发生因“漏备案”和“问题文件”等而被通报的情况。
四、法治政府建设效能得以激发
(一)“增值式”服务提质增效。率先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二十条工作举措》,完善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从准入准营、知识产权、质量发展、品牌建设、检验检测入手,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二)法治示范建设扎实推进。新昌知识产权馆成功创建“第二批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诸暨、上虞选育“全省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家,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系统“法治下基层”交流汇报会上进行交流。
(三)市场竞争秩序规范有序。成功获批“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公平竞争指数”2项国家级试点,在全国率先构建公平竞争指数指标体系,总局现场会在绍兴召开,工作经验在长三角地区推广。全省首创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探索推动“两审”融合。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对标对表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创建要求,全心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全力干出成效,努力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工作争高分,为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作出市场监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