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4-2501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字号: |
序号 | 内容与要求 | 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做好粮油生猪增产保供,完成省定粮油播种面积和产量、能繁母猪和规模猪场保有量任务。实施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和绿色农田项目 10 万亩,划定粮功区储备区 7500 亩;累计建成农业标准地 10 万亩以上,100 亩以上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59%以上 | 1.协助各地做好小麦保险承保工作,并督促各地做好小麦数据核实。组织开展春耕备耕调研服务指导; 2.做好季度生猪生产形势分析,并与国调队对接,了解季度生猪存出栏等数据。绍兴市辉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分别被认定为2024年度国家级(9家)、市级(4家)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3.第一批项目形象进度达10%;省农业农村厅通知第二批项目暂停、等待进一步通知,因此本月完成了全部项目的招投标准备工作,未进行招标公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通知,第三批项目暂定取消; 4.赴越城区调研指导农业标准地试点工作,指导推进数字化系统建设等工作;分解明确2024年各区、县(市)目标任务;组织开展2023年土地流转奖补项目申报和审核,赴新昌县、嵊州市开展实地抽查,拟兑现市级奖补资金122.47 万元。 | 市农业农村局 |
2 | 大力实施农业招商行动,引进农业重大投资项目 10 个以上(项目投资额 5000 万元以上);新增省级数字农业工厂、省级未来农场 9 个,力争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1 家;完成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年度投资 40 亿元以上。 | 1.编印全市农业招商手册,整理并推出一批招商地块,集成招商政策条款,制定全年招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年度招商项目数量; 2.制定“同心同向 强企富民”服务活动方案,由局领导担任组长,中层干部及技术专家作为成员,组成13个服务小组,重点对141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及38个重点产业项目开展为农服务。2月22至23日,市局安排7个小组分别赴各区、县(市)开展服务活动,走访市级以上农龙头企业10家,2024年度新建农业重大项目11个; 3.召开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产业条线一季度工作例会,明确全市创建数字农业工厂12家以上、未来农场1家以上,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市); 4.全市摸排建库农业农村重大项目43个,全年总投资共46.37亿元。 | 市农业农村局 |
3 | 加快“和美越乡”建设,培育市级示范村(未来乡村)40 个,争创省级未来乡村 20 个;行政村和美乡村覆盖率提升 20%以上,累计达 40%以上;建成省级共同富裕示范带 2 条,争创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 1 个。 | 1.新申报培育省级未来乡村27个,初步梳理确定省级和美乡村323个,市级未来乡村47个、县级未来乡村376个; 2.32个省级未来乡村(含2023年未建成5个)计划建设项目190个、总投资6.2亿元,已开工170个、完成投资4.07亿元,开工率89.5%、投资进度65.6%; 3.开展2024度“和美越乡”推进办法和成效评价办法修订意见征求。 | 市农业农村局 |
4 | 推动农业“双强”,推进 16 个省级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新建农事服务中心 5 个,完成省级重点突破项目 2 个;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一县三基地”建设。 | 1.完善2024年度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用地等问题,3月底前新建项目实现全部开工; 2.加快存量建设项目进度,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督导,印发项目进度通报; 3.各区、县(市)拟建计划上报,调研拟建主体。 | 市农业农村局 |
5 | 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10%以上,高质量巩固提升年经营性收入 50 万元以上行政村,巩固年经营性收入 8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分别达到 60%、40%以上。 | 1.开展2023年度市级低收入农户产业帮促基地认定工作,全市上报3家,拟认定2家; 2.组织召开全市农业经济“开门红”暨农民增收共富工作会议,力争2024年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3%。 3.每月定期做好低收入农户数字化帮促系统数据维护和信息报送工作。与市医保局、人寿保险召开低收入农户健康保险“一站式”赔付平台建设工作。 4.完成2023年集体经济年报统计,开展2023年集体经济收入分析并编印成册;召开动员部署会,第十二批76名市派驻村指导员选派到位;召开坚持和深化驻村指导员制度座谈会,市委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 5.开展市派驻村指导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 | 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