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92XC/2024-2503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人行绍兴市分行 | 成文日期: | 2024-04-1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关于征信投诉
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修订后的《征信投诉办理规程》,将征信投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关于征信投诉的提起及材料
投诉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起投诉,并通过现场、信函邮寄等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或者本机构盖章)的《征信投诉申请单》(附件1)。
2.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及证据或者线索材料。
3.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委托他人进行投诉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和授权书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参考附件2)。
二、通过现场方式提起征信投诉的,接待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339号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时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提起征信投诉的,通讯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339号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征信投诉),邮政编码为312000。投诉咨询电话:0575-89115119。
附件:1.《征信投诉申请单》
2.《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