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94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对台式电脑、照相机等资产进行报废公开处置,共计金额249655元。现将本次拟处置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办公室(联系人:孙雨晖,联系电话:88265156)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