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绍兴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敢为善为、图强争先”工作要求,深入探索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路,全面推进“1630”工作体系(1: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市域实践,6:奋力推进六个“现代化”,30:30项重点工作),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亚运期间我市政企协商核查进度全省第一,为浙北唯一没有出现污染天气的办赛城市。绍兴市成功入选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储备库,为本次入选地区唯一地级市;成功夺取大禹鼎“金鼎”和“无废城市”“清源杯”。2023年,省控及以上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持续达到100%,8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绍兴市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省内排名提升2位,达到历史最优位次,AQI优良率为89.1%,同比提升4.7个百分点。
一、坚持示范引领,奋力推进山水和谐的现代化
1.持续推进示范创建。常态化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全市域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高规格举办全市建设新时代美丽绍兴推进大会暨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会议。持续开展资料收集、指标核算、典型案例凝练总结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各类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越城区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率达71.4%(含地级市),比例排名全省第三。推进绍兴市生态文明展示馆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绍兴实践的研究阐发,充分展示绍兴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实践创新成果。
2.加强美丽绍兴建设。充分发挥市美丽办牵头抓总作用,召开2023年度绍兴市美丽浙江建设专题推进会,完成2022年度市对各区、县(市)美丽绍兴建设考核,推动市委市政府对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80个突出贡献集体和80名突出贡献个人通报表扬。诸暨市入选浙江省第二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培育壮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绍兴市诸暨電谷收养守护珍贵爬行动物推动公众科普宣教案例列入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推荐生态环境部。
3.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1+4+2”全域“无废城市”创建(1:2023年度工作方案;4: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2:考核办法,各区、县(市)和市级成员单位考核任务及评分细则),越城区、柯桥区达到浙江省“无废城市”三星级标准,获得“清源杯”区、县(市)占比达66.7%,比例全省领先。统筹开展“无废亚运”建设,开展绿色源头减量化、循环低碳资源化、涉疫固废无害化保障、“无废”理念推广等四大行动,绍兴奥体中心体育馆入选全省第一批“无废亚运细胞”。“无废工厂”建设标准化试点被评为省级优秀,“无废细胞”创建数量全省领先。“无废印染”相关做法在2023绿色发展国际高峰论坛上交流发言。
二、坚持服务大局,奋力推进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的现代化
1.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因地制宜探索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新,组织专家开展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标杆项目摸排现场帮扶,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单位,获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试点赛马评估A级评价,累计创建减污降碳协同城市1个、园区6个、标杆项目18个;累计创建省级低(零)碳试点乡镇16个、村111个,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积极构建减污降碳保安增效协同体系,印发《绍兴市促进碳排放权管理实施方案》,规范全市碳排放权管理及交易相关活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列入国家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
2.保驾护航中心大局。全省率先印发《进一步推进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配套11个子政策,制定实施《绍兴市排污权租赁实施办法》,开展排污权租赁20余次,涉及废水租赁总量达450万吨/年。深入推进暖心助企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市区化工企业集聚搬迁中反映的项目审批、排污指标调剂、过渡性生产、近岸海域调整等问题,走访企业3474家,解决问题2410个。抓实服务保障“十项重要工程”,靠前指导中芯三期项目排污指标保障,提前完成镜岭水库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
3.激活项目落地动能。建立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局领导一对一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建立台账清单,抓好跟踪落实,谋划开展重点项目64个,总投资约473亿元。稳步推进柯桥区、上虞区印染行业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管理、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发放衔接融合两项国家试点,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交易试点,排污权有偿抵押贷款金额累计已达774亿元,占全省总量的87%,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全国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试点城市,核发全国首张轨道交通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
三、坚持系统治理,奋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的现代化
1.全力保障亚运会环境质量。组建生态环境系统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设立亚运环境质量保障指挥中心,建立“五个一”工作体系(一个组织机构、一个指挥中心、一套保障方案、一套作战图表、一批任务清单),印发“1+6”的绍兴市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制定大气污染源调度清单、水污染管控清单和放射源风险隐患清单,所有问题挂图作战、限时整改、排名晾晒。
2.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保持治气高压态势,每周召集属地蓝天办和重点镇街召开治气视频调度会,市、县、镇街三级联动实施“一点一策”精准管控。全面开展纺织品复合布行业VOCs源头替代,全市完成源头替代194家。全省率先开展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更新,率先实施LDAR全口径抽查,率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围栏监管,全年累计淘汰叉车1794台,每周通报淘汰进度。配合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淘汰,累计淘汰营运柴油货车460台。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219家,检查率79.6%。
3.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大力开展找寻查挖专项行动,发现问题3708个,完成整改3707个,整改率99.97%,市治水办获评全省“五水共治”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提前开展蓝藻防控,组织蓝藻培训56次共1700余人次,投放鱼苗4317万尾,清理地笼4.88万余个。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全力抓好近岸海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开工建设水生态修复工程7个,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约66公里。推进“千吨万人”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协调落实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应急调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4.打好净土保卫战。承办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与固体废物监管工作现场会,参加全国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及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大会,会上交流绍兴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系唯二发言地市。全面落实“一住两公”等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积极开展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持续深化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累计利用危险废物约21.53万吨。不断扩大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覆盖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成功入选全国三个重点管控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s)项目治理示范区之一。
5.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专项治理。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市纪委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完成11个省级交办问题和18个市级信访投诉问题处置办理。认真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全省共二个)。
四、坚持筑牢底线,奋力推进问题主动发现的现代化
1.全力保障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优质高效配合做好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应知应会考试精细化准备,平均得分在本轮接受督察的三个地市中排名第一。督察期间坚持做到每日早、中、晚与省委督察组开展常态化对接,完成资料调阅24批239项1413件,现场核实督办交办信访件89件,编印督察专报4期、简报45期,点对点编报督察简讯135条,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充分肯定。
2.紧盯紧抓各类督察整改。深化“七张问题清单”抓落实机制,扎实推动历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反馈问题彻整彻治。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13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3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0项,余下2项在整改中;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0项问题,正在制定整改方案,交办13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20件,余下11件在整改中,其余各类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
3.全面提升问题发现能力。积极继承发扬“枫桥经验”,全面构建“12345”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即用好浙江省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平台,构建考核、督察两项机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三支队伍,实行四季晒比,化解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安全、督查督办等五类问题,充分发挥企业环保员、环境网格员、环保志愿者作用,系统提升对各类问题风险的预警、预判、预报能力。
4.严防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开展“绿剑2023”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416件,罚款金额3725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3件。我市参与查办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环境监测弄虚作假案件获黄润秋部长、翟青副部长和郎文荣厅长批示肯定,入选全国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出动人员11595人次,检查环境风险源企业3523家,发现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1827个。开展完成“无废亚运”重点管控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609个。深入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基数摸排,排查重点环保设施12102个,动态掌握设施基础信息。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保障攻坚行动,检查企业418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7个。
五、坚持高效协同,奋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现代化
1.强化数字赋能。不断推进、深化、推广“无废大脑”信息化平台、“浙里蓝天”、“找寻查挖”在线平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数字化应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数智平台等各类数字化改革项目,推进74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标准化改造,对企业发出自动监控超标预警警示1710家次,预警查处46家次。利用高空无人机、走航车、热成像技术等科技支撑强化执法非现场检查,开展空中巡航231次,巡查面积约2162.3平方公里,“无打扰”执法检查企业482家,发现问题线索881个。
2.推进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整理分析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收到复议案件4件,诉讼案件2件。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推进“一案双查”,办结磋商案件57件,赔偿金额1000余万元。大力推进企业信息依法披露,全省第一批次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披露企业共688家。
3.加强宣传引导。高规格举办首个全国生态日“共建和谐生态·护航绿色亚运”绍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世界环境日直播点击量达14.2万人次。持续造浓新闻媒体宣传声势,在各级媒体上发表新闻报道653篇,单篇最高点击量超30万。持续优化新媒体宣传方式,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370篇,发布短视频65条。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扩面提质,全市共有环保公众设施开放单位23家、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4家。
六、坚持变革重塑,奋力推进生态环境队伍建设的现代化
1.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准确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市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培训会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成立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第一时间循迹溯源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赴浙东运河文化园现场感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4天。认真、严格、深刻、有力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局班子成员围绕调研成果和正反面案例剖析情况交流发言,举一反三,加强主题教育成果转化。
2.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每周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周一夜学,每月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与各分局、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
3.加强清廉生态环保建设。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廉洁润初心 铸魂担使命”廉政教育,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勤廉生态环保建设工作推进会,抓实抓细常态化监督教育,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刀刃向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8个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和挂号销号机制,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
4.全力打造过硬干部队伍。组织召开全市系统人事工作会议,实地走访上虞、柯桥、诸暨等属地组织部门,制定印发《2023年组织人事工作要点》,梳理工作清单20项。搭建人事管理数字化平台,实现对干部职工基本情况、职称职务变化、年度考评结果、奖惩情况信息化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绍兴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做极致、干精彩、争一流”实绩比拼活动,引领全市干部职工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营造勤政务实、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