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绍政发〔2024〕8号),进一步释放投资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让群众得到真实惠。即日起,本栏目推出系列公众号,从不同角度对我市“两新”政策进行解读。
2024年,生态环境领域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发挥低碳引领和标准倒逼作用,推动大气环境治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和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大气环境治理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建成秸秆焚烧高位瞭望点位441路,治理、淘汰高污染燃料工业炉窑3台,关停退出1条玻璃生产线,完成1家钢铁企业和1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家漆包线企业烟气治理,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1500台,完成锅炉治理70台,实施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700家中小微涉气企业纳入活性炭集中收集再生体系;到2027年,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2000台,完成2家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二)加快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更新改造。2024年,完成新昌可明生物废水处理中心、上虞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建任务;到2027年,完成嵊新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化工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推进监测、固废、执法领域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计划完成1个环境自动监测站智能化改造,更新4台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全力推动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新建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飞灰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完成市、县两级环境执法机构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小型热成像无人机等装备配备。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