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所属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红色基因传承和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劳动创造热情,推动打造高素养劳动者队伍,根据市总工会关于举办“我心向党·劳动创造幸福”全市职工短视频大赛相关要求,集团工会决定开展“我心向党·劳动创造幸福”短视频拍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作品须紧扣“我心向党·劳动创造幸福”赛事主题,以人为本,以小见大,内容积极向上,全面展示各行各业劳动者的精神风貌和奋斗姿态,重点面向以下类型:
(一)职工思想引领
记录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守好红色根脉·班前十分钟活动”,展示形式丰富的职工思政工作,展现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主力军风采。
(二)劳模工匠风采
以职工视角记录身边劳模工匠勤勉劳动、敬业奉献的故事,展示劳模工匠绝技绝活、“助企行”活动和立足本职岗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三)职工创新活动
记录一线职工开展的各类小发明小创造,解决生产实际大问题的创新创业故事,反映全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打造高素养劳动者大军的生动实绩。
(四)职工暖心行动
以一线职工的视觉记录全市各地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实践情况,反映各单位共同支持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特别是新业态劳动者的扎实有效举措。
(五)职工文化生活
记录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有益有趣的职工文体兴趣小组活动,展现精彩丰富的职工文化生活,展示职工优秀文化建设成果。
(六)其他与职工和工会工作有关的短视频
聚焦工人、工厂、工会“三工”主题,用“小故事”阐述“大道理”,用“小切口”展现“大主题”,生动展现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决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
二、作品要求
(一)时长3分钟以内,画面横屏,比例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码率不低于2500kbps,格式为mp4、avi、mpg、mov等常用格式,投送视频大小500MB以内。运用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摄像机、无人机等拍摄均可),体裁不限(短视频、微电影、动画片、纪录片、MV、诗词散文诵读、演讲访谈等皆可),无强制字幕要求。
(二)创作时间:2023年1月1日以后。
(三)以职工视角拍摄,作品主题清晰,视频画面干净,播放流畅无卡顿,不添加任何水印标识;如有字幕,文字须规范清晰,字幕位置不得超出画面之外。
(四)内容健康向上,不得包含任何不良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插入商业广告。
(五)作品必须为作者(单位或个人)原创。报送单位或个人应保证其享有报送作品完整、合法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不得出现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出现前述情况,一切法律后果由报送单位或个人负责。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一律不予参评。
(六)已在往届省、市总工会举办的短视频大赛中获奖的原作品均不得报送参赛。
(七)主办方对所有作品有非商业性质的使用权,并有权对征集作品用于向其他单位推报、展示、展播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积极发动职工拍摄短视频,集团工会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市职工短视频大赛。个人作品需在6月25日前向集团工会报送视频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2.本次活动可以单位名义报送视频。短视频由各分工会自行组织拍摄,拍摄人员名单于5月28日下班前报集团工会。
附件:关于举办“我心向党·劳动创造幸福”全市职工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