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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825930/2024-2514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孙端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5-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孙办〔2024〕15号

孙端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31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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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绍兴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绍兴滨海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滨海新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绍滨安委〔2024〕4号)文件精神,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孙端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自2024年5月至12月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管理机制,解决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各类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安全水平,努力确保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大幅下降,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领域集中攻坚

(一)开展集中风险整治

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针对既有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及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管理的居住楼院以及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合理布局充停场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加大对集中充停场所的检查力度,街道应消站、派出所、执法中队、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从场所设置、消防器材、设备要求、日常管理、宣传警示等方面全方位排查(详见附件),避免因集中充停场所起火蔓延扩大后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各村(居)要开展充停场所防火分隔不到位突出隐患摸排。重点摸排集中充停场所防火分隔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检查建筑物内、居住出租房、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防火分隔、耐火极限材料使用、可燃材料清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等突出问题。

开展充停场所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设施)未按规定明确业主单位、物业等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建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有管理责任的主体(企业、出租户、物业等)未开展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日常巡查、未督促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责任。

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突出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

应消站联合市场所、执法中队开展充停场所充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高层建筑、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设施)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既有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是否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已投用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充电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长期无人使用的已投用充电设施。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摸排未安装电梯“电瓶车管控系统”住宅小区和需安装电瓶车充电桩住宅小区,加快充停场所新建改建。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协助上级严格执行充停场所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电气保护、过充断电等相关要求。协助落实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增建、改建计划,分批次推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

(三)提升群防群治水平

各村(居)需引导全民参与违规充停行为整治。督促既有小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等所在区域,将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全充电、三清三关、不得私拉电线及插座、上楼入户充电等内容纳入居民防火公约;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引导群众遵守公约、安全充停、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治违规充停行为。

各村(居)应开展消防安全应知应会普及宣教。充分利用LED屏、海报、宣传册等宣传教育资源,全面宣传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要求、火灾逃生方法等应知应会。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形成“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前)。街道应消站在前期集中整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区域、本领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计划措施,专题研究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各村(居)、各线办针对本区域本领域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深挖细挖、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全面摸清隐患底数,有效纠治一批即查即改问题。

(三)集中攻坚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各村(居)、各线办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各村(居)、各线办紧盯消防风险隐患整改,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存量隐患逐项闭环整改到位;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基本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有效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各村(居)、各线办要强化统筹协调,落实专项整治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强化专项检查,系统化、规范化、高效化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孙端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冯孙为组长,应消站站长陈国伟为副组长,各村(居)、线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整治工作由应消站牵头,各村(居)、线办依据专项整治方案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提高排查整治工作力度,高标准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村(居)、线办负责人要加强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发挥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作用,依托“141”基层治理平台,发挥网格基层治理最小单元作用,村(居)干部、网格长和网格员定期检查巡逻,常态化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等排查检查,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三)加大执法力度。市场所、派出所、执法中队要综合运用《产品质量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附件: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docx

信息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