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98643214C/2024-250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滨海新区管委会产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政发〔2016〕41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部门行政奖励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现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一)集体三等功(2个)
1.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海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集体嘉奖(1个)
嵊州市教体局
(三)个人三等功(2名)
1.董文光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2.陈 蕾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四)个人嘉奖(4名)
1.郭 峰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2.李灵燕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3.林玲玲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4.诸葛庆 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检验所所长
现对以上行政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电话:88615235;
市市场监管局政治处,电话:85338751。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