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至21日,为深入贯彻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64 号),推动水库工程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勇带队赴临海市交流水库不动产登记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相关区、县(市)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
王建勇一行首先踏勘了临海市牛头山水库、岩头塘水库,了解了水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办理情况。随后,在临海市水利局会议室开展座谈,就临海市水库基本情况、水库不动产登记情况、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现阶段存在问题以及经验做法等进行交流讨论,据悉,临海市已于4月29日印发《临海市水利工程不动产权工作实施细则》,水库工程办证率64.4%。
王建勇表示,临海市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一是高位推动,水库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争取了市政府重视支持,明确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了试点工作进展;二是各司其职,水利部门牵头抓总,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有力,行动速度快,办理力度高;三是敢于创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水利局出台《临海市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细则》,为全省首个;四是成效显著,结合临海实际,凝练总结了水库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举措做法和亮点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发挥的综合效益走在全省前列。
下一步,我们要学习借鉴临海市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同时加快推进我市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